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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9日,经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我市发布《环境空气颗粒物网格化监测评价技术规范》(DB11/T 1819-2021),标准将于7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适用于网格化监测网络覆盖的各行政属地的环境空气颗粒物评价与管理。标准规定了基于网格化监测的环境空气颗粒物评价的评价对象和评价项目、评价方法、数据统计要求等内容。
附件:《环境空气颗粒物网格化监测评价技术规范》(DB11/T 181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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