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四川省财政厅下达了2021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出预算1.51亿元。
支出预算包含3个能力建设项目和14个工业污染治理项目,涉及7个市州的12个区县,项目聚焦挥发性有机物、机动车尾气、焦炉煤气和水泥生产行业涉及的空气污染因素,预计带动支持的相关市和社会投入超过2.5亿元,带动就业人数303人,实现废气处理量132.246万立方米。文件详情如下:
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 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
有关市(州)及扩权县财政局:
为支持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0〕73号),现将2021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出预算(项目代码:Z145060020001)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和金额、部门预算科目、绩效目标等详见附件。政府预算功能科目列“2300311-节能环保”,经济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请严格按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加强项目过程控制,强化项目财务监管,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和开展完工项目绩效评价等工作,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附件:1.2021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支出预算表
2.2021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绩效目标表
四川省财政厅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