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良庆区村镇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一体化外包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gxnnzbw/)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处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3月3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1-G3-080018-SHZH
项目名称:良庆区村镇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一体化外包服务
预算金额:全年总预算金额1939.7万元(每月服务费用:161.6416万元)。
服务需求:良庆区村镇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一体化外包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良庆区大塘镇、南晓镇、那陈镇、良庆镇(不含镇区,只含禄绕村、新团村、新兰村)、玉洞街道办(不含街道社区,只含玉洞村、平乐村、那平村)镇区道路、人行道、绿化带及公共区域、沿线公路及下辖村屯所有进村主干道、坡内各条道路、所有巷道、公共场所、各家各户房前屋后、池塘、水沟(水渠)等地方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日常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转运工作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gxnnzbw/)。
方式: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gxnnzbw/)的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处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元。
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2.为配合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四、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3月3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原则上应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
1.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且须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当面签收。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小时(即08时00分)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
4.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委托人联系电话、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自拟)。
5.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6.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南宁市东葛路163号绿地中央广场B1栋9楼(东面))
收件人:李冬宁联系电话:0771-5300530
(二)本项目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三)投标文件拆封及密封性检查。
截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采购人的见证下拆开投标文件包封,采购人对投标文件密封性和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进行签字确认。
(四)关于投标人的报价。
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商务技术符合性审查结束后,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情况填写开标记录表,交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服务时限等内容进行签字确认。
(五)关于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有关要求:
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审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审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联系电话。
2.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与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会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
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cn)、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zfcg.nanning.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cn/gxnnzbw/)。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宁市良庆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歌海路9号
联系方式:0771-4513419、0771-4500886传真:0771-45132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163号绿地中央广场B1栋9楼(东面)
联系方式:0771-5300530传真:0771-20266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冬宁
电话:0771-5300530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