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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开遴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技术审查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21  浏览次数:407
核心提示: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湖北省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根据《危险废物经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湖北省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等要求,受省生态环境厅委托,决定建立湖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技术审查专家库并对其进行动态管理。现将专家申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遴选范围

1.专家库原则上面向省内的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及其他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企事业单位等。

2.专家库专家专业范围包括环境保护、环境监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有色金属冶炼、化学、化工等相关专业、行业。

二、专家遴选条件

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专家库包括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

技术专家: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且从事相关专业5以上;

管理专家:从事3年以上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

2.熟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掌握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危险废物处置利用有关标准、导则、技术规范、产业目录等,了解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技术、设备、分析和环境监测等相关知识,熟练掌握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技术审查要求和工作程序。

3.政治合格,健康状况良好,能够承担技术审查及现场踏勘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4.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坚持原则、责任心强,能够认真、客观、公平、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三、遴选形式

此次遴选采用个人申请或由专家所在单位进行汇总并集中申报的形式进行报名。符合条件的相关领域专家,按照自愿的原则,填写并提交申请表及其证明材料(见附件)。

我中心将对申请入库专家进行审核,拟入库专家名单将在省生态环境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公布专家库名单。

四、征集时间

请各相关单位(个人)于2020年5月15日前将纸质版申请表(一式二份)邮寄至省固防中心,电子版请发送到指定邮箱。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连志法

联系电话:027-87162095

邮 箱:3143800547@qq.com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八一路346号湖北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污染防治中心,邮编:430072。

湖北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污染防治中心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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