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固废网获悉,近日云南省大理州祥云县生活垃圾收转运系统工程PPP项目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发布,项目总投资金额约为1.078亿元,详情如下:
云南省大理州祥云县生活垃圾收转运系统工程PPP项目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及要求,对云南省大理州祥云县生活垃圾收转运系统工程PPP项目(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编号:N53A00921001105)面向国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兴趣、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采购条件
(1)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大理白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大发改资环[2020]191号《大理白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祥云县生活垃圾收转运系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已经完成并通过祥云县财政局审核,祥云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项目实施方案和采购实施计划,并授权祥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为项目的实施机构。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云南省大理州祥云县生活垃圾收转运系统工程PPP项目。
2.2项目类型及所属行业
项目类型:新建+存量。
项目所属行业: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综合治理。
2.4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10,777.21万元,其中新建资产投资金额为9,996.15万元,存量资产投资金额为781.06万元。本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出资及向金融机构借款。其中,政府方出资金额为781.06万元,占总投资的7.25%;社会资本方出资金额为2,133.89万元,占总投资的19.80%;金融机构借款金额为7,862.26万元,占总投资的72.95%。
2.5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垃圾转运系统(一期)、城区保洁系统(二期)、乡镇前端收集系统(二期)。
2.6项目运营内容:
本项目分两期投入运营,一期运营内容为各乡镇垃圾转运,二期运营内容为县城城区清扫保洁、乡镇垃圾前端收集及乡镇〔集镇)清扫保洁。
3.采购需求
3.1运作方式:BOT(建设-运营-移交)。
3.2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设置为21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0年。
3.3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
3.4采购范围:采购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由社会资本方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供应、环卫信息系统建设、运营管理维护及移交工作。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1.1申请人必须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
4.1.2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各方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均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两年(截止上一年度12月30日)财务会计资料均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均无不良记录,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未取消,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提供承诺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1.3提供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所有成员近两年(2018年-2019年度)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并附财务报表。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所有成员的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若成立未满两年无法提供年度审计报告的应进行说明并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4.1.4申请人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0年1月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4.1.5申请人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0年1月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
4.1.6申请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注:申请人若为联合体,以上资质条件需联合体各方均满足。
4.2投融资能力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应具备为本项目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需提供不低于1亿元融资能力证明资料。
注:融资能力证明资料为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为本项目授信额度证明或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存款证明或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贷款意向书。
申请人可以提供上述三项中的一项或多项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累计额度满足要求即可;如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3业绩要求
要求提供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近年(2017年1月截止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日期)至少具备一个类似项目投融资建设或运营业绩,已完成或在建或在运营均可。如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
4.4资质要求
1)勘察设计、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专业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运营服务资质:具备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各项资质证书由承担相应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即可。
4.5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但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承担项目运营维护的单位,联合体原则上不超过3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需签署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5家时,则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5家。合格申请人达到3家或3家以上,方可进行本次采购活动的下一个环节;合格申请人不足3家的,项目实施机构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申请人仍不足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申请者,于2021年04月09日09时00分至2021年04月16日17时30分,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资格预审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报名即可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资格预审文件资料。
6.2现场确认:网上办理完成后,须于自2021年04月09日至2021年04月1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方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现场查验后退还),联合体协议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网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截图,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416办公室进行确认。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
6.3未按规定获取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申请人自负。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7.1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2021年04月30日上午09时00分;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凭企业数字证书,申请人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回执”,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申请人在网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申请人须携带“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电子证书”在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在祥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厅递交刻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光盘,并确保上传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与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一致,不一致的以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视为撤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日当天用加密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因申请人原因造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无法解密、或无法导入,视为撤回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8.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9.公告媒介
9.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资格预审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以下网址上同时发布: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cn)(2)《云南政府采购网》(网址:)(3)《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cn)(4)《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9.2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可能危及第三人利害关系的任何法律责任。
10.其他说明
10.1本次招标不接受未参加资格预审和未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投标。
10.2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申请无需提交投标担保。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祥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单位地址:祥云县宏发街52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2-3132028
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人:赵荣钢杨佳刘阳王丹
联系电话:0871-6538167615912404161
传真:0871-65381676
12.监督电话
祥云县财政局:0872-3319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