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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没有熟料产能的粉磨企业必须搬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21  浏览次数:356
核心提示:4月26日,枣庄市水泥粉磨行业集中整治工作会议在行政大厦335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谢运深主持,邵士官副市长作

4月26日,枣庄市水泥粉磨行业集中整治工作会议在行政大厦335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谢运深主持,邵士官副市长作重要讲话。参加会议的有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及工信部门主要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及业务科室负责人等。根据本次会议精神和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枣庄市水泥粉磨行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全市水泥粉磨行业集中整治具体工作事项如下:

一、制定整治方案阶段

按照《枣庄市水泥粉磨行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自20203月20日至2020年5月5日,各区(市)政府要组织对辖区粉磨企业排查,针对方案十项整治标准和要求,逐一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一企一策”整治工作方案,连同区(市)政府整体整治工作方案于2020年5月6日前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直有关部门对照《全市水泥粉磨行业集中整治各项目标任务分工表》填写采取的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于2020年5月6日前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督导整治方案落实阶段

5月7日起,市政府将组织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成立的督导组,对照各区(市)政府上报的整治实施方案和工作落实计划对区(市)政府、企业整治工作进行督导,督导结果报市政府通报。6月8日前,各区(市)、市直有关部门形成阶段工作报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整治工作验收阶段

自2020年7月7日起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市、区(市)两级工信、发改、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一企一策”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市每个粉磨企业进行初步整治验收。在达到工业企业内部堆场扬尘治理技术导则标准基础上,企业申请所在区(市)政府验收,区(市)查验合格后,申请市级核验,验收合格方允许企业生产,验收不合格企业继续督促进行整治,确保2020年年底完成第一阶段整治验收工作。没有水泥熟料产能粉磨企业,引导2025年底前完成省级及以上开发区或工业园区搬迁或者兼并重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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