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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厂二噁英智能监管模型方案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21  浏览次数:307
核心提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受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垃圾焚烧厂二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受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垃圾焚烧厂二噁英智能监管模型方案技术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垃圾焚烧厂二噁英智能监管模型方案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CLF0120GZ01QY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曾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0-87651688-143,75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女士 020-2911969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曾女士 020-87651688-143,750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垃圾焚烧厂二噁英智能监管模型方案技术服务、1项、人民币800000.00元

(二)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规模已居世界第一,且持续迅猛增长。对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进行专项整治,化解邻避矛盾,是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必然要求,需要大量的实地调研和应用研究。随着相关法规政策出台,垃圾焚烧行业专项整治考虑的问题将越来越精细和全面。为支撑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下达的部门预算项目《环境监察执法—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专项整治项目》工作开展需求,需委托单位通过3C技术的有机融合与深度协作,着重于运行诊断优化和邻避效应评价,研发智能监管模式方案,以利于及时诊断运行问题、合理控制运行成本;最终形成《垃圾焚烧厂二噁英智能监管模型方案研究报告》,供项目研究技术支撑。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提供2018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19年度任意 1 个月或2020年度任意 1 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提供2019年度任意1个月或2020年度任意 1 个月缴纳税收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4.提供2019年度任意1个月或2020年度任意 1 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四)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五)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5月07日 14: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4月26日 09:00至2020年05月0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详见上述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的线下地址、线上链接地址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一)1.如采用线下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中“下载中心”下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至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进行购买,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磋商文件。 2.如采用线上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可通过链接 http://suppliers.chinapsp.cn,进行线上获取磋商文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磋商文件。 (二)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三)获取磋商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谢女士/李女士,联系电话: 020-87651688-401/411 ,邮箱 baoming87651688@163.com。

磋商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5月07日 14:00至2020年05月07日 14: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5月07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4月29日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曾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0-87651688-143,750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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