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公厕治理的通告
为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和公厕治理,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县政府出台农村保洁员管理办法、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厕所革命”实施方案等文件,旨在通过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营造干净整洁的环境,助力乡村振兴。现将文件有关要点通告如下:
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1、各行政村须按照每500人口至少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公开选聘固定保洁员,明确保洁范围和责任,村委会要定期检查跟踪。
2、村民要把垃圾放入收集桶不得乱丢弃,保洁员负责垃圾日产日清,不得就地焚烧、乱堆放。
3、村委会可通过“一事一议”,向村民收取合理的保洁费用(农村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等免缴保洁费),补足垃圾治理资金缺口。资金收支定期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厕管理须知1、村村要有1座以上水冲式公厕,方便群众使用。
2、选址要合理,建在村庄入口、广场、集贸市场和公共活动场所等人口较集中地点。
3、公厕大门勿上锁,指示标识要明了。
4、公厕保洁员、管理员、厕所长需统一公示,明确保洁维护责任。
我们的美好家园靠大家共同创建、共同监督,如发现以上任何问题可拨打0596-6036953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南靖县农业农村局
南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