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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故城县主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标招标(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21  浏览次数:416
核心提示:故城县主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第一标段 故城县主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第二标段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故城县主城区雨污分流改

故城县主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第一标段



故城县主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第二标段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故城县主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由故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故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故城县主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故发改综合【202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故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故城县财政局全额拨付,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故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扬帆大街(广交路-康宁路)新建D300雨水管道144米,D1000雨水管道2057米,D1200雨水管道25米,D1350雨水管道29米;(2)康宁路(京杭大街西-二道街)新建D300雨水管道381米,D800雨水管道544米,D1000雨水管道2522米,D1200雨水管道394米,D1350雨水管道50米;(3)广交路(扬帆大街-二道街)新建De315雨水管道639米,D800雨水管道3479米,D1200雨水管道638米,D1350雨水管道36米;(4)和平路(学府街-京杭大街)新建De315雨水管道450米,D800雨水管道2872米。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施工能力;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4、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无行贿查询记录以及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全部视为无效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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