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萍乡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8-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萍乡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8-2030年)。
2、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18-2030年,近期:2018年-2020年,远期:2021年-2030年。
3、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萍乡市的行政区域范围全境,包括安源区、湘东区、芦溪县、上栗县、莲花县共5个县(市、区)以及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总面积3831平方公里。
4、规划内容:在对萍乡市生活垃圾处理现状评析的基础上,通过预测市内各区县环境卫生情况,对规划区内的焚烧发电厂设施进行布局规划。萍乡市近期生活垃圾量为1330吨/天,远期为2000吨/天。综合考虑垃圾量及运输距离,规划在萍乡市建设1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分三期规划建设;目前萍乡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已投产,建设规模为700吨/天。近期(二期)规划建设规模为600吨/天,远期(三期)规划建设规模为700吨/天,具体拟规划建设情况如下:
萍乡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服务范围为安源区、湘东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栗县、莲花县和芦溪县。一期已投产项目垃圾处理量为700吨/日,近期(二期)拟增加600吨/日的扩建规模,占地面积126亩。远期(三期)规划建设规模为700吨/天,占地面积100亩。
5、规划目标:大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实现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全覆盖,全面建立“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城乡垃圾统筹收运处理体系。形成合理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取得明显成效。日常保洁、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能力及环境卫生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营和服务水平大提升。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装机容量在2020年达到39MW,日处理能力2000吨/天,年处理垃圾能力73万吨。
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萍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王宁韬 电话:0799-6813135
通信地址:萍乡市行政中心1号楼522室
评价单位:江西荣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工 电话:18270632673 邮箱:317524908@qq.com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世贸天城10栋1511室
三、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以下链接或扫描二维码下载并填写意见表。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指定邮箱)等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五、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均可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萍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