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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环保产业 《宁夏“十四五”项目谋划指南》发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21  浏览次数:1004
核心提示:日前,宁夏发布《“十四五”项目谋划指南》。涉及节能环保产业和生态环保两部分。详情如下:第四部分 战略性新兴产业(自治区专

日前,宁夏发布《“十四五”项目谋划指南》。涉及节能环保产业和生态环保两部分。详情如下:

第四部分 战略性新兴产业

(自治区专项资金支持方向)

(五)节能环保产业

1.支持方向

发展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节能环保产业,重点支持电机及拖动设备、余热余压余气利用、高效储能、节能监测和能源计量、高效照明产品及系统、绿色建筑材料,水污染防治装备、大气污染防治装备、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装备、智能水务、大气、水、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建筑废弃物、餐厨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汽车零部件及机电产品再制造、资源循环利用服务。

2.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规模一般应不低于3000万元,企业自有资金比例原则不低于总投资的1/3,其余资金来源已落实。

3.有关要求

申报项目所采用的技术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为引进技术(近3获得的专利技术),经过小试、中试等工程性检验,具有较好的稳定性和产业化生产基础,产品应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凡经有关部门认定具有自治区及以上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

第十三部分 生态环保

一、环境污染治理重点工程

(一)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集污管网建设项目

1.支持范围

主要包括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集污管网建设,中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雨污分流改造等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

2.支持方式和补助标准

投资补助原则上采用切块方式下达,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各地区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切块规模,由省级发改部门将切块资金分解下达到具体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60%。

3.申报要求

项目应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审批程序,取得城乡规划、用地审批(如需办理)、环评、节能审查等支撑性文件,申报需提供资金申请报告。实施年限控制在1-2年为宜,单个项目总投资应高于1000万元以上,工程体量大的项目可采取一次性规划,分期实施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达到的标志性目标需量化。(如年处理城镇生活污水**万吨、减少废水排放**万吨等、年可减少COD等污染物排放**吨等)。

(二)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项目

1.支持范围

主要包括五市规划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新建、扩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等。

2.支持方式和补助标准

投资补助原则上采用切块方式下达,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各地区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切块规模,由省级发改部门将切块资金分解下达到具体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央预算内补助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5%,单个项目投资补助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生活垃圾分类中央预算内投资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60%。

3.申报要求

项目应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审批程序,取得城乡规划、用地审批(如需办理)、环评、节能审查等支撑性文件,申报需提供资金申请报告。实施年限控制在1-2年为宜,单个项目总投资应高于1000万元以上,工程体量大的项目可采取一次性规划,分期实施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达到的标志性目标需量化。(如年处理城镇生活垃圾**万吨、分类率提高**%,回收利用**万吨等)。

(三)餐厨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处置项目

1.支持范围

主要包括具备建设处理条件的地区规划建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统一收集、统一转运、集中处置设施的建设等。

2.支持方式和补助标准

投资补助原则上采用切块方式下达,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各地区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切块规模,由省级发改部门将切块资金分解下达到具体项目。餐厨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中央预算内补助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5%,单个项目投资补助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3.申报要求

项目应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审批程序,取得城乡规划、用地审批(如需办理)、环评、节能审查等支撑性文件,申报需提供资金申请报告。实施年限控制在1-2年为宜,单个项目总投资应高于1000万元以上,工程体量大的项目可采取一次性规划,分期实施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达到的标志性目标需量化。(如年处理餐厨废弃物**万吨等)

(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

1.支持范围

主要包括对各地城镇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集中收集、转运、集中处置、综合利用设施建设等。

2.支持方式和补助标准

投资补助原则上采用切块方式下达,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各地区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切块规模,由省级发改部门将切块资金分解下达到具体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60%。

3.申报要求

项目应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审批程序,取得城乡规划、用地审批(如需办理)、环评、节能审查等支撑性文件,申报需提供资金申请报告。实施年限控制在1-2年为宜,单个项目总投资应高于1000万元以上,工程体量大的项目可采取一次性规划,分期实施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达到的标志性目标需量化。(如年综合利用污泥**万吨等)

二、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1.主要建设内容或规模

重点支持对水环境质量改善直接相关项目,包括河道(湖库)水环境综合治理、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治理、流域可持续发展等项目类型,以及推进水环境治理和可持续发展的其他类型工程。具体为:沿河污水处理及配套工程、河道垃圾清理工程、超标污染底泥清除工程、河道湖岸生态湿地工程、生态护岸工程、生态隔离带、生态沟渠、绿色步道等工程,鼓励相关子项目打包推进实施,并至少打包2类子项目。不支持河湖连通、河道疏浚、修筑堤坝等工程,不支持单独安排的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

2.实施年限

建设期控制在1-2年为宜。

3.估算投资

单个项目总投资控制在1亿元以内。工程体量大的项目可采取一次性规划,分期实施,单个立项的方式分批次建设。

4.资金来源初步方案

该项目属地方项目,建设资金主要由有关市县和项目单位自行负责筹措,并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项目建设。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控制在项目总投资60%以内,补助额度按照符合投向的具体建设内容进行测算(专项投资支持的建设内容应作为项目建设主体)。

5.项目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已列入《规划》储备库和重大建设项目库,项目可研、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境评价等审批(核准、备案)程序完备合规,符合开工要求;项目建设资金渠道已基本落实,资金到位率达到15%以上;项目能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建设,并在计划年度完成所申请投资任务。项目建设规模合理,治理措施效益明显;项目未重复使用其他中央投资。

6.经济社会效益

改善河道(湖库)水环境质量,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促进黄河流域可持续发展。

全文如下: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四五”项目谋划指南》的通知

宁发改投资〔2020〕10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部门:

项目是稳定经济增长、调整经济结构的关键抓手。为进一步充实完善自治区“十四五”项目库,谋划一批争取列入国家“十四五”规划项目和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我委结合国家政策导向、中央投资方向和自治区重大战略,围绕农林水利、工业、服务业、社会卫生公共事业、交通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等领域及银川都市圈、“一带一路”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工作,研究制定了《“十四五”项目谋划指南》,请各地、各部门参考并抓紧组织开展项目谋划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互动。“十四五”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区经济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的五年。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谋项目就是谋未来”的理念,谋划长远、干在当下,切实将项目谋划工作落实、落深、落细。要强化上下联动、纵横协同推进,齐心协力、凝心聚力谋划实施一批高质量项目,以高质量项目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奠定良好的发展基础。

(二)强化项目入库管理,充实“十四五”项目库。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做实我区“十四五”项目库。各地、各部门谋划项目要进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进行本地储备,并将项目“基本信息-审核辅助标识03”标记为“十四五”谋划项目,实行统筹调度、滚动管理、持续推进。对未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管理的项目,我委将在争取列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和编制审核自治区“十四五”规划时不予考虑,在编制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和自治区预算内统筹投资计划时不予安排投资。

(三)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力争项目尽早开工。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做到“在建有项目、近期有开工、长远有谋划”。针对“十四五”规划项目库近期(2020年~2023年)部分条件成熟的项目,要靠前主动服务,加快办理各阶段审批手续,特别是对重大项目要开辟绿色通道,同时督促加大征地拆迁、市政配套、水电接入、资金落实等推进力度。对重大基础设施等项目要进一步加强项目选址的统筹规划布局,提高资金和技术管理水平,降低项目风险隐患,保障项目有序推进,确保近期项目中2020-2021年每年开工项目数量不低于1/3。

(四)开展定期通报,重点倾斜支持。我委将对各地、各部门项目谋划情况进行月调度、季通报,并在编报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安排自治区预算内统筹投资和项目前期费中优先支持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和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0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十四五”项目谋划指南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制

2020年2月

第一部分 农业产业化

一、标准化规模化种养基地

以奶牛、肉牛、肉羊、瓜菜为重点,建立“企业+基地”发展模式,全面推进节本增效、信息化管理、冷链储运、市场化品牌营销。建设配套专用青贮玉米和优质6+54苜蓿种植等饲草料基地,推进形成种养结合、高效循环、一体化生产经营。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培育支持本土企业发展,开发高端牛羊肉、奶制品和精品瓜菜。以枸杞、苹果、红枣等为重点,实施低产低效园改造提升,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加强农药、化肥等投入品管控,加强产品分级分类,提高产地初加工水平,推进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

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以农业内部融合、产业链延伸、功能拓展、新技术渗透、产城融合、多业态复合为重点,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鼓励通过股份合作、订单合同、服务协作、流转聘用等方式,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分享更多产业增值收益。筛选融合模式新颖,发展思路清晰、功能定位明确,规划布局合理、建设水平领先、示范作用显著的园区开展创建工作,重点支持水电路、仓储物流等基础设施以及绿色生产、农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等。要求示范园创建主体清晰,管理方式创新,有适应发展要求的管理机构和开发运营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营管理模式。

三、农产品加工能力改造提升工程

以枸杞、肉、乳、果、蔬为重点,统筹推进农产品初级加工、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加工。支持建设果蔬、马铃薯、枸杞等特色农产品贮藏保鲜、脱水烘干、分级包装等初加工设施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改造升级现有加工设备和工艺,重点提升优质粮食、优质牛羊肉、乳制品、枸杞、酿酒葡萄等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强化龙头企业带动,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兼并重组、参股控股等方式强强联合,优化农产品加工企业布局,整合现有的加工园区,建设农产品生产、加工、研发、营销、物流为一体的综合园区。

四、农产品全程可追溯体系建设

推进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相关生产经营主体及其产品纳入国家追溯平台。建设以国家级追溯平台为统领,区级追溯平台为辅助,生产经营主体追溯平台为补充的追溯体系。完善采摘、屠宰、加工、储运环节以及产地信息、生产记录、标准规程、检测数据、认证情况等追溯数据信息。健全种子质量追溯体系,全面提高种子质量。推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合作共建”基地共建模式,加强“田间到餐桌”全程质量监管,提升“菜篮子”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五、宁夏特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建设

聚焦枸杞、滩羊、甘草、硒砂瓜、马铃薯“五大之乡”和“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特色优质农产品,加大区域公用品牌、知名企业品牌、特色优质农产品推介力度,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打响“宁字号”农产品品牌,挖掘培育一批公用品牌、企业和产品品牌,为特色优质农产品注入新活力,打造宁夏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扩大宁夏特色优质农产品品牌的美誉度和影响力。

六、智慧农业建设

以“互联网+”现代农业为重点,实施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农业物联网提升、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农村电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加快农业数字化改造,在规模化种养基地、农业示范园区、标准化示范园区,推广农业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提高村级益农信息社建设覆盖率,提升农业信息服务水平。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立以市场导向的农产品生产体系,加强产地冷链仓储等基础设施、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加强网络应用技能培训,提升宁夏农村电商综合服务平台的运营水平。加快大田作物、设施园艺、畜禽养殖、渔业养殖等重点领域单品种全程或关键环节的信息技术集成应用,建立数字农业技术支撑规范、集成应用模式和公共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可看、可用、可复制的智慧农业发展路径。

第二部分 工业转型升级

一、煤矿安全改造

(一)瓦斯抽采利用系统改造

按照《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等要求,加大瓦斯抽采和区域防突力度,施工专用瓦斯抽采巷道、钻孔,完善瓦斯抽采设备和管路等。关闭矿井建立完善瓦斯抽采利用系统。

(二)通风系统改造

煤矿完善通风系统,建立专用通风巷,配置通风设备,实现通风可靠。

(三)重大安全隐患治理

水害、自然发火、地温、冲击地压、粉尘等灾害严重的煤矿,有针对性地完善治理措施,淘汰禁止使用设备,鼓励先进技术推广,加快安全监测系统改造升级,提升安全监测监控信息化水平,提高煤矿避险、应急和安全保障能力等。支持《煤矿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目录》中相关技术的推广应用。

(四)煤矿智能装备推广应用

煤矿推广应用智能装备,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和智能装备替代高危岗位作业。

(五)煤炭储备能力建设

落实国家能源安全储备政策要求,落实规划布局,按照国家能源安全储备政策和《煤炭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方案》明确的煤炭储备体系建设原则及目标,结合煤炭生产、运输和需求格局变化,做好煤炭产品与产能储备相结合的煤炭项目储备。

以上项目可申报争取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地方配套资金由自治区煤矿瓦斯治理专项资金支持,其余资金由煤矿企业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为主。重点支持:1.灾害严重、安全欠账多且自身投入困难的煤矿企业所属煤矿;2.中长期合同履约率高、积极参与煤炭产品产能调峰和储备等供应保障责任落实较好的煤矿企业所属煤矿;3.积极落实产能置换政策、产能登记公告制度等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举措的地区或煤矿企业所属煤矿;4.积极推广应用井下智能装备、机器人岗位替代、推进煤炭开采减人提效的煤矿;5.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二级以上的煤矿;6.欠发达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煤矿;7.其它需要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煤矿。申报要求:按照《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申报,未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项目,不予支持。

二、制造业

(一)关键技术产业化

1.轨道交通装备关键技术产业化

(1)高端轴承:重点研发地铁、城轨、高速列车轴箱轴承,开展地铁A型车辆轴箱轴承、牵引电机绝缘轴承等产品的国产化替代研发,突破设计、制造、润滑、检测与试验、状态监测等技术,形成批量化生产能力。

(2)铝合金构件:重点研发轨道列车用铝合金侧墙、地板、蒙皮、高速动车组铝合金枕梁等高品质超薄超宽铝合金构件,实现产业化生产。

(3)电子变压器:重点研发高频、大功率、高密度、高可靠性的高速和重载铁路车载牵引变压器,实现产业化生产。

2.智能汽车关键技术产业化

引进具有国内外先进技术生产纯电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配套引进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汽车配套零部件生产项目,培育壮大现有汽车配套零部件生产企业,重点推进先进动力电池研制及高效回收利用工程,延伸和完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

(1)轻量化车身:结合汽车产品轻量化的发展趋势,开展铝合金、镁合金材料深加工及应用的自主技术研发,引进企业开发低密度的轻质材料和高强度材料,主要包括以铝、镁、钛合金为代表的金属材料和塑料、纤维等高分子材料。重点发展应用铝合金、高强度钢、镁合金、碳纤维等新材料生产制造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车身。

(2)先进动力电池及系统集成。开展高安全、长寿命、耐低温、低成本的高能量型和高功率型车用动力电池材料、单体及系统研发和产业化,加强高效率、高精度、智能化先进动力电池生产线示范应用。重点研制单体能量密度达到300瓦时/千克的高能量密度车用动力电池、满足车辆低温工作环境的宽温域高性能动力电池,加快突破单体批量化生产及系统集成关键技术,开展正负极材料、高性能隔膜及功能性电解液等关键材料产业化。

(3)动力电池高效循环利用项目。引进动力电池回收项目,研发动力电池单体、模组、系统的自动化拆解先进工艺及专用设备,开展镍、钴、锰等资源的高效利用,推动隔膜、电解液无害化处理,建立电池后处理综合信息数据库。

3.新材料关键技术产业化

(1)先进金属及非金属材料:重点发展汽车用超高强钢板及零部件用钢、高性能硅钢、发动机用高温合金材料、大型压铸模用热作模具钢等钢铁材料产品;发展航空用轻合金、高端稀土功能等有色金属材料产品;发展高性能氮化硅、碳化硼陶瓷等无机非金属材料产品。

(2)先进有机材料:重点发展乙烯-醋酸乙烯共聚树脂(EVA)、聚烯烃弹性体(POE)、热塑性聚烯烃弹性体(TPO)、聚碳酸酯、特种聚酯等高端聚烯烃树脂产品,发展高碳α烯烃、乙醇胺、乙撑胺、丁醇、辛醇、环氧丙烷、丙烯酸、苯酚、丙酮、碳酸二甲酯等有机原料或有机溶剂,实现与石油路线聚烯烃的差别化竞争。 (3)先进复合材料:重点发展高性能碳纤维、对位芳纶、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聚酰亚胺纤维、碳化硅纤维等高性能纤维材料;发展新型溶剂法纤维素纤维、聚乳酸纤维、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醇酯纤维、生物基聚酰胺纤维等生物基化学纤维材料;高端医卫、工业过滤、结构增强、双组份超纤等高端产业用纺织材料;发展高镍三元正极材料、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高性能负极材料、高安全高比能电池等高性能电池等产品。 (二)先进装备制造

1.高档数控机床和工业机器人

(1)高档数控机床

针对航空航天、汽车、船舶等重点领域,重点开发高速精密加工中心、五轴联动加工中心、复合加工中心、高速精密数控车床、精密车铣复合中心、高档数控珩磨机、数控压装机、模压淬火机床和3D打印设备等高档数控机床,提高产品精度保持性和可靠性,提升产品智能化水平。

加强机床铸件、排屑过滤器、导轨防护罩、整机防护罩、液压站、夹具、输送料架等零部件区内配套,以及中小零件协作加工。

(2)工业机器人

重点发展桁架机器人、关节机器人、焊接机器人、装配机器人、管件制造机器人。推动整机生产企业实施智能制造,提高产品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加强工业机器人专用减速器、手臂、关节、手腕、自动化生产线用输送料架、上下料机构、自动检测机构等零部件区内配套。研制高精密减速器、高速高性能控制器、高性能伺服电机及驱动器。

2.自动化仪器仪表

重点发展大型石化控制阀、黑水调节阀、大型火电机组用减温减压控制阀、核2级气动单座式调节阀、煤气化炉用锁渣耐磨球阀、电子式电能表、智能水表、智能燃气表、智能传感器、电动执行机构、气动执行机构,提高产品寿命和控制精度,提升产品智能化水平,推动企业实施智能制造。

加强控制阀阀体、仪表壳体、智能定位器等零部件区内配套。

3.电工电气

重点发展车载变压器、卷铁芯牵引变压器、节能型牵引变压器、组合式牵引变压器、智能变压器、高原型配网开关设备、高原型高压真空断路器和成套开关设备、大容量配网开关设备、智能高压真空断路器及配网开关设备,提高产品可靠性和智能化水平,推动企业实施智能制造。

加强母线(铜排)、钣金壳体、绝缘支承件、电抗器、电容器、控制器、保护器、熔断器等零部件区内配套。

4.机械基础件

重点发展大型石化设备轴承、大型煤化工成套设备轴承、大型煤炭井下综合采掘、提升和洗选设备轴承、大型露天矿设备轴承、轨道交通设备轴承、大型清洁高效发电设备轴承、冶金轧机轴承、工程机械轴承、大型船舶、海洋工程设备轴承、国防军工装备轴承、重载汽车车桥轴承、数控设备大扭矩轴承,以及液压元器件、液压油缸、伺服阀、高强度紧固件,提高产品精度和可靠性。

5.高端铸件

重点研发超临界、超超临界蒸汽轮机高性能铸钢件,特种纯净钢锭铸件,高速、重载机车及清洁能源用内燃机铸件,薄壁高复杂程度的铝镁合金压铸件、超薄壁汽车液力缓速器、铝镁合金等产品,为国内发电设备、汽车、航空等领域进行轻量化配套应用。发挥我区3D打印技术和智能铸造优势,为区内外铸造企业提供智能铸造工厂和3D打印设备的交钥匙工程,推动企业实施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

6.煤矿机械

重点发展煤矿成套输送设备,包括重型或超重型刮板输送机、破碎机、转载机、大运距大倾角大功率皮带输送机以及井下液压支护设备、矿用隔爆变频电机、高压变频电机、高压隔爆永磁同步电机、外转子直驱电机等,提高整机产品可靠性和使用寿命,推动产品向智能化方向发展。加大非煤领域成套输送设备包括管状皮带机、封闭式皮带机、长距离曲线皮带机、移置皮带机和非煤电机等新产品开发。

加强圆环链、中部槽、托辊、联轴器、矿用减速器、滚筒、胀套等零部件区内配套,以及中小零件协作加工,满足煤矿机械配套需求。

7.新能源装备

重点发展2.5兆瓦以上级的风力发电机、10兆瓦以上级的太阳能光伏发电装备。

加强风电超高塔筒、风电增速机、电控系统、液压系统、变桨减速器、偏航减速器、光伏组件、组件适配器、光伏阵列汇流箱、光伏墙、光伏窗、光伏遮阳板、光伏围栏等区内配套。

8.农业机械

重点发展大型高效联合收割机、复式作业机、枸杞采摘机、枸杞烘干机、压砂地翻砂机等。进一步提升大功率拖拉机、育种、耕作、种植、田间管理、农作物收割、运输、贮存和加工等先进农业机械装备。加快引进国外现代农业机械重大项目,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研制符合国情、区情的现代农业机械装备,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

9.精细化工装备

围绕石油化工、煤化工深加工、天然气化工等领域,重点发展塔器、容器、换热器、烷基化反应器、天然气压缩和液化装置。

(三)传统行业提质升级

1.关键食品药品保障能力提升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益生菌、直投式发酵剂、酶制剂规模化生产。用于长保质期食品包装的超高阻氧透明膜以及用于冷鲜肉类包装的高阻隔收缩膜品质提升及产业化。多不饱和脂肪酸、结构油脂等婴幼儿配方奶粉关键原辅料的产业化,乳制品骨干企业婴幼儿配方奶粉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加强市场急需的短缺药、儿童药物、高性能要用辅料包材、疫苗保障能力提升。加快肿瘤、心脑血管、神经系统等重大疾病领域,临床价值高的创新药物开发和产业化,国外专利到期药品化学首仿药和生物类似药的开发及产业化、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产品升级。高端药物制剂技术工艺水平提升和产业化。

2.化工企业改造提升

符合国家要求的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不得借机扩大过剩产能。推动企业采用先进绿色工艺,实施技术改造。

3.冶金建材产业先进工艺技术改造

基于自主品牌装备(系统)的高精度减定径机组等高技术装备在优特钢、棒线材生产领域的应用。在不新增产能的前提下,推动基于高固气比悬浮余热分解、协同处置固体废弃物、精细化能效管控等先进适用技术实施集成改造的高质量高效率干法水泥项目。采用先进技术集成改造的高质量高效率浮法玻璃项目,增加品种提升品质。

4.轻工纺织产品品质提升

在乳制品加工、发酵、家具、皮革、五金制品、文体用品、盐业等轻工行业,在棉纺、化纤、印染、服装、家纺、产业用纺织品等行业,推动技术装备升级、智能生产、绿色生产、创意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推动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5.重点消费品回收能力建设

家电、汽车回收处理能力建设,回收企业技术升级和设备改造。家电、汽车回收处理平台类企业智能化、信息化能力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规模化回收利用技术工艺水平提升及产业化。

(四)智能化工厂建设

面向机械、电气、电子设备等离散制造业,利用工业机器人、高档数控机床等数字控制装备和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工控机等离散控制系统,围绕制造单元、加工中心、生产线和车间进行智能化改造,推动全面感知、设备互联、数据集成、智能管控。推动生产企业实施典型制造领域生产过程智能化改造,鼓励企业采用自主品牌工业机器人进行示范应用生产线建设。

面向冶金、石化、医药等流程控制制造业,利用集散式控制系统、数据采集系统与视频监控系统等流程控制系统,围绕生产全过程的工艺控制、状态监测、故障诊断、质量控制和安全保障的智能化需求,加快装备智能化改造,推动先进过程控制和制造执行系统的全面应用和优化升级。

(五)资源节约循环利用

1.重点节能工程

支持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效综合提升工程、电机系统节能改造、锅炉(窑炉)改造、能量系统优化、合同能源管理推进工程、余热暖民工程、道路、隧道照明节能改造绿色照明工程等。

2.循环经济

支持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循环化改造工程、资源循环利用提质工程等。

3.资源综合利用

支持开展粉煤灰、脱硫石膏、化工渣等大宗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支持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项目建设,农业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示范项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等。

4.重点行业节水改造工程

支持重点耗水工业企业采用先进节水技术进行节水改造、矿井水综合利用等。

以上项目均可申报争取资源节约循环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支持,投资补助原则上采用切块方式下达,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5%,单个项目投资补助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申报要求:项目应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取得城乡规划、用地审批(如需办理)、环评、节能审查等支撑性文件,并提供资金申请报告。单个项目总投资应高于1000万元以上,实施年限控制在1-2年为宜,项目实施后达到的标志性目标需量化。(如减少废水排放**万吨等)

三、电力及新能源

(一)电源项目

1.新能源

(1)新能源项目:按照集中式和分布式(分散式)并举的发展思路,在资源、土地、电网接入具备建设条件的地区建设的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在负荷中心因地制宜建设的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项目;结合各地农林生物质及生活垃圾等资源情况,因地制宜建设的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多能互补、融合发展项目:按照“多能互补、协调发展、扩大消纳、提高效益”的发展思路,开展的风电、光伏与储能、氢能等新兴产业的互补融合项目,依托能源互联网等技术开展的风光储互补、源-网-荷-储-售一体化、热电冷多联产、新能源微电网、风电供暖、生物质供暖、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等示范项目。

(3)存量新能源项目改造:通过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推动存量项目提质增效,实施的风光电项目设备升级、新能源+大数据、新能源+储能等改造提升项目。

(4)提升电网消纳能力项目:为提升电网系统调峰能力,建设的抽水蓄能电站、火力发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储能等项目。

2.火电

(1)煤电项目:结合电力市场形势,围绕满足区内用电增长需求,建设的煤电项目。

(2)热电联产项目:根据城市供暖用热需求,建设的城市热电联产、工业园区集中背压型热电联产、现役燃煤机组供热改造等项目。

(3)节能改造及超低排放改造:大力推广成熟先进节能减排技术应用,推进实施的现役煤电(热电联产机组和纯凝机组)机组节能改造、超低排放改造等项目。

(二)电网设施建设

1.主网架建设

以进一步强化完善主网架,满足用户供电和新能源接入为目标,推动规划建设的跨省跨区通道、750千伏主网架工程,以及330/220千伏电网工程。

2.配电网升级改造

围绕全面解决配电网结构、供电能力等方面问题,推动实施的城市配电网建设项目和农村电网改造项目。

3.智能电网

充分应用“大云物移智链”现代信息通信技术,在传统电网基础上推进实施的泛在电力物联网等项目。

4.增量配电网

按照电力体制改革要求,在符合条件的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的增量配电网。

(三)能源开发利用新模式

1.氢能产业

结合新能源发电技术进步、电网消纳等情况,实施的风电、光伏电力等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低谷电力制氢,根据氢能汽车运输发展需要布局的加氢基础设施项目,氢能汽车、与煤化工耦合等氢能综合利用项目。

2.电能替代

结合居民采暖、生产制造、交通运输等领域,实施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公交环卫机场通勤及旅游定点线路的电动汽车更换、城乡“煤改电”清洁取暖、工业燃煤锅炉替代、空港陆电改造、铁路“以电代油”等项目。

第三部分 服务业提档升级

一、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一)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工程

继续深入推进石嘴山陆港现代物流、大武口生态工业旅游休闲、银川中关村双创园科技服务、阅海湾中央商务区现代金融、吴忠牛家坊民俗文化村、青铜峡黄河金岸旅游休闲、中卫沙坡头水镇特色商贸、西部云基地信息服务、固原西南新区特色商贸、泾河源旅游休闲等11个已经认定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按照集聚区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推动建设,逐步形成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产业竞争高地,增强自治区服务业综合竞争力。

(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培育工程

围绕提升制度创新能力、核心产业竞争力和市场主体集聚能力,重点在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现代物流、文化旅游、健康产业等领域,依托各地区各行业现有的园区、基地和枢纽等,“十四五”期间,再着力培育建设吴忠利通区东部健康产业、石嘴山黄渠桥特色商贸等10-15个左右产业集聚程度高、辐射带动作用大、示范复制能力强的现代服务业功能区和集聚区,重点培育知识密集型高端生产性服务业,着力建设特色鲜明的高端生活性服务示范功能区,继续加大重点产业集聚建设,做优重点产业,做强优势产业,补齐薄弱产业,提升集聚区的服务支撑能力。

以上项目如符合当年度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项目征集通知相关要求,可申报自治区服务业引导资金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专项资金支持。支持方式为直接补助。

二、健康养老产业

(一)健康养老产业集聚工程

引进国内外著名健康养老机构或企业,以现有的健康养老中心、健康产业园、中医药研创基地、康复生态园、旅游度假村等为基础,建立适合城市发展需要的集养老、养生、康复、医疗、旅游等为一体的新型健康养老产业园区。

(二)“互联网+健康养老”工程

借力“互联网+医疗健康”体系建设,鼓励医养服务机构或养老服务机构参与推进“互联网+健康养老”工程建设,建立健康养老信息服务平台,研发应用移动应用软件(APP),融合健康档案,医疗救治,康复护理,药食材、养生餐食信息查阅等综合功能,引进健康监测可穿戴设备、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智能养老监护设备、家庭服务机器人等数据应用设备,建设“互联网+健康养老”工程。

以上两类项目如符合当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征集通知相关要求,可申报自治区服务业引导资金支持(不含企业以各种形式参与政府投资的项目)。支持方式为直接补助和后补助,直接补助主要支持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投资正在建设的项目,后补助主要支持符合申报条件的投资进度已完成三分之二或达到试运行条件的企业投资建设项目。

申报条件为:一是申报企业在我区依法注册原则上满两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管理规范,依法纳税,经营状况和信用良好,近三年未有违法违规违纪等情况。二是申报的建设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总投资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且项目建设资金已基本落实,自由资金比例不低于总投资的1/3。三是申报的建设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有关规定,办理规划、土地、备案(核准)、环评、建设等各项前期手续(视项目实际情况提供资料)。四是申报企业按照要求客观实际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提供相关资料。

(三)医养结合示范工程

探索建设养老、医疗、康复为一体的健康养老产业基地,建设医养结合示范项目,逐步形成银川都市圈医养结合养老体系,构建医养结合养老服务集聚区。

三、信息科技服务业

(一)电子商务

紧密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工程,依托银川市“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和物联网、大数据技术,推动农村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分发展的项目。

(二)公共服务平台

依托中卫云基地、银川IBI育成中心等,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构建各种专业及综合技术研发平台、招商引资平台、管理创新平台、中介服务平台等的项目。

(三)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

全区工业龙头企业建设的大型工业互联网平台;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建设项目。

以上三类项目如符合当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征集通知相关要求,可申报自治区服务业引导资金支持(不含企业以各种形式参与政府投资的项目)。支持方式为直接补助和后补助,直接补助主要支持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投资正在建设的项目,后补助主要支持符合申报条件的投资进度已完成三分之二或达到试运行条件的企业投资建设项目。

申报条件为:一是申报企业在我区依法注册原则上满两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管理规范,依法纳税,经营状况和信用良好,近三年未有违法违规违纪等情况。二是申报的建设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总投资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且项目建设资金已基本落实,自由资金比例不低于总投资的1/3。三是申报的建设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有关规定,办理规划、土地、备案(核准)、环评、建设等各项前期手续(视项目实际情况提供资料)。四是申报企业按照要求客观实际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提供相关资料。

(四)重点产业园区数字化改造工程

有效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化技术,改善宁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重点园区基础设施设备信息化程度的建设项目。

(五)通信

建设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深入推进宽带网络光纤化改造,加快实施中小城市基础网络完善工程,提升农村地区宽带用户接入速率和普及水平。深入推进IPv6规模部署,加快网络和应用升级改造,全面提高基于IPv6的互联网接入能力。加快基于5G通信技术的网络规划建设,在重点区域开展5G规模组网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建设,推进在工业园区智能控制、超高清直播、智慧景区、远程医疗、视频监控等场景率先开展5G行业应用,推动实现5G规模部署和产业应用。

(六)信息技术示范

积极推进银川中关村双创园、丝路经济园等建设,创建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示范基地,谋划建设一批数据中心、灾备中心和信息服务平台,谋划一批动漫游戏产业、大数据服务、软件服务外包产业和“云计算”等新型业态创新示范类重大项目。

四、金融服务业

(一)阅海湾中央商务区金融集聚工程

吸引财富管理机构、私募投资机构、普惠金融、绿色金融、金融大数据机构、金融要素市场等新金融业态集聚发展,高质量建设完善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项目。

(二)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工程

鼓励金融机构利用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开展基于大数据应用的融资、储蓄、保险、清算等金融服务,建设的创新个性化、精准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项目。

(三)金融科技企业培育工程

创造条件,吸引外地金融科技企业进驻银川,发展支付结算、消费金融、供应链金融、区块链金融以及云计算、大数据等相关产业项目,重点集聚金融安全技术、第三方支付、智能投顾、区块链金融、大数据征信等领域的金融科技企业。

以上项目如符合当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征集通知相关要求,可申报自治区服务业引导资金支持(不含企业以各种形式参与政府投资的项目)。支持方式为直接补助和后补助,直接补助主要支持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投资正在建设的项目,后补助主要支持符合申报条件的投资进度已完成三分之二或达到试运行条件的企业投资建设项目。

申报条件为:一是申报企业在我区依法注册原则上满两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管理规范,依法纳税,经营状况和信用良好,近三年未有违法违规违纪等情况。二是申报的建设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总投资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且项目建设资金已基本落实,自由资金比例不低于总投资的1/3。三是申报的建设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有关规定,办理规划、土地、备案(核准)、环评、建设等各项前期手续(视项目实际情况提供资料)。四是申报企业按照要求客观实际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提供相关资料。

五、现代物流产业

(一)智慧物流产业链建设工程

加强物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物流园区和大型仓储设施等应用物联网技术,鼓励货运车辆加装智能设备,大力发展“互联网+车货匹配”“互联网+合同物流”“互联网+货运经纪”“互联网+库存管理”等的建设项目,以及促进物流基础设施线上线下融合,提高物流基础设施设备机械化、自动化、标准化水平,有效整合各类生产要素,突破物流产业链发展瓶颈的建设项目。

(二)物流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工程

支持物流企业深入制造企业的物流及供应链管理,紧密围绕制造企业物流需求,主动融入产业物流供应链,重塑业务流程,为生产企业提供采购物流、入场物流、线边物流、交付物流等精细物流服务的项目。

(三)物流供应链一体化示范工程

通过整合物流资源,推动物流枢纽、物流园区与制造业集聚区、产业集群协调发展,形成产、购、销、运、储一体化产业生态圈,为产业对接提供配套服务的建设项目。

(四)城市配送模式创新工程

第三方物流企业融合供应商、实体零售门店、网络零售的配送需求,发展面向连锁超市、百货店等各类终端的统仓统配模式,通过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手段,实施统仓统配建设项目。依托商贸物流骨干企业,提高大型商圈和商业连锁企业集中配送比例,建立与新型城市生活消费方式相匹配的末端配送等项目。

以上项目如符合当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征集通知相关要求,可申报自治区服务业引导资金支持(不含企业以各种形式参与政府投资的项目)。支持方式为直接补助和后补助,直接补助主要支持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投资正在建设的项目,后补助主要支持符合申报条件的投资进度已完成三分之二或达到试运行条件的企业投资建设项目。

申报条件为:一是申报企业在我区依法注册原则上满两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管理规范,依法纳税,经营状况和信用良好,近三年未有违法违规违纪等情况。二是申报的建设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总投资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且项目建设资金已基本落实,自由资金比例不低于总投资的1/3。三是申报的建设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有关规定,办理规划、土地、备案(核准)、环评、建设等各项前期手续(视项目实际情况提供资料)。四是申报企业按照要求客观实际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提供相关资料。

(五)完善农村配送体系建设工程

按照“县级中转、乡镇级分拨、村级配送”的原则,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网络的建设项目。

六、文化创意产业

(一)工业设计

积极推进自动编程技术、模拟动画技术、3D技术等在工业设计、产品设计、影视作品等文化产品生产中广泛应用的建设项目。

(二)创意设计

以提升产业附加值为导向,着力推进文化软件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广告服务等创意设计与装备制造业、建筑业、信息业、旅游业、农业等重点领域融合发展的建设项目。

(三)文化创意产业培育工程

培育壮大多元文化市场主体,丰富文旅产品供给,依托宁夏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园、华夏河图等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和文化产业孵化器,推动以文化科技融合、数字创意为主的文化创新产品发展,挖掘开发文旅体验产品,丰富旅游景区文化演艺、艺术展演、会展演艺等项目,重点建设的文化产业园、文旅特色乡镇街区和工业旅游园区项目。

以上项目如符合当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征集通知相关要求,可申报自治区服务业引导资金支持(不含企业以各种形式参与政府投资的项目)。支持方式为直接补助和后补助,直接补助主要支持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投资正在建设的项目,后补助主要支持符合申报条件的投资进度已完成三分之二或达到试运行条件的企业投资建设项目。

申报条件为:一是申报企业在我区依法注册原则上满两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管理规范,依法纳税,经营状况和信用良好,近三年未有违法违规违纪等情况。二是申报的建设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总投资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且项目建设资金已基本落实,自由资金比例不低于总投资的1/3。三是申报的建设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有关规定,办理规划、土地、备案(核准)、环评、建设等各项前期手续(视项目实际情况提供资料)。四是申报企业按照要求客观实际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提供相关资料。

七、旅游产业

(一)银川都市圈全域旅游核心区培育工程

强化银川都市圈旅游服务功能,完善旅游交通枢纽功能,以贺兰山东麓自然人文、葡萄酒产业、中部绿洲湿地、黄河金岸文化生态等资源整合为重点,发展休闲度假、生态旅游、葡萄酒庄旅游、民俗风情、乡村旅游等业态的建设项目。

(二)沿黄生态旅游带建设工程

以沿黄区域的重要景区为节点,以点带线、带面,构建银川、中卫南北端两大旅游增长极,打造沿黄旅游带的建设项目。

(三)贺兰山东麓生态文化旅游带建设工程

提升贺兰山东麓百里葡萄长廊品牌影响力,完善沿线自驾营地、骑行驿站、登山步道等旅游设施,打造集葡萄酒文化体验、文旅休闲、工业遗迹、矿山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生态文化旅游带的建设项目。

(四)特色“研学游”一体文化产业园培育工程

依托区内矿山资源、工业遗产以及特色工业企业,深度融合工业文化和旅游资源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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