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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安宁市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耕地治理与修复示范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21  浏览次数:1022
核心提示:云南省安宁市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耕地治理与修复示范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采购公告内容1.1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

云南省安宁市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耕地治理与修复示范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采购公告内容

1.1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1.2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安宁市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安宁市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耕地治理与修复示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此次公开招标活动由公证处进行司法公证。

1.3招标项目概况

1.3.1项目名称:安宁市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耕地治理与修复示范项目;

1.3.2项目编号:SZZB-19K060;

1.3.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1.3.4 预算总金额:6000000元;最高投标限价:6000000元。

1.3.5采购内容:

围绕安宁市农用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构建技术体系,实施技术示范,为安宁市开展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协助配合安宁市完成农用地安全利用度目标任务。据安宁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及农业种植结构和特点,围绕重金属污染重点区域、重点农作物(水稻、玉米、蔬菜等),实施农用地安全利用技术示范。

注: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3.6服务期:3年。

1.3.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8服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现行标准。中标单位中标后需按采购人要求编制技术方案,且技术方案需经专家论证通过后才可实施。

★1.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4.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1.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4.2.1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4.2.2提供近一年(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来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1.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1.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4.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1.4.4.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1.4.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1.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4.7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项目负责人:具备农业或环境及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

1.4.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1.4.9其他要求:

1.4.9.1根据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的规定,项目中标后招标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人相关信息,若经查实中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1.4.9.2根据《昆明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远程网上开标的通知》,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3月1日正式启用远程网上开标系统,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截标时间前须提前进入到“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请投标人提前熟悉网上开标的相关操作,具体操作请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昆明市网上开标投标企业操作流程”。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QQ:4009618998。

2.采购文件的获取

2.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3-06 10:39 至 2020-03-13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2.2 采购人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3.投标文件的递交

3.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04-01 09:30(北京时间)。

3.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根据《昆明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远程网上开标的通知》,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3月1日正式启用远程网上开标系统,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无需到现场递交光盘及解密,以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4.发布公告的媒介、公告期限

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5.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宁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13楼

联系人:陈艳秋

电 话: 0871-68699192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吴井路吴井新苑小区一单元2-A

联系人:李奇娇

电话:0871-64596500 、15287148820

传真:0871-64596500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安宁市财政局

地址: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13楼

联系电话:0871-68699132


原标题:安宁市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耕地治理与修复示范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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