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6号)和《山东省环境影响评价和危险废物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鲁环函〔2019〕416号)等有关规定,我厅开展了补充征集专家工作,经各市初步遴选、资格确认和省厅审核,初步确定符合入库条件的专家1393名,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公示时间:2020年3月10日—3月16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入库专家人选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向我厅反馈。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反馈材料上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反馈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我厅对异议者的身份予以保密,对匿名或未注明准确联系电话的异议,不予受理。
为保证审批工作公平、公正,目前从事环评审批工作的人员,请在公示期内告知联系人,暂不纳入专家库;待不再从事环评审批工作后,再申请入库。
联系人:王文然
联系电话:0531—66226183
传 真:0531—66226732
电子邮箱:986427107@qq.com
附件:
1.山东省环境影响评价和危险废物评审拟入库专家人选公示名单
2.山东省环境影响评价和危险废物评审拟入库一线工艺专家人选公示名单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3月10日
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