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政之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京市江北新区环境执法局(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市江北新区2020年水环境监测专项监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编号:ZZC-20200302
2、项目内容:南京市江北新区环境执法局拟就南京市江北新区2020年水环境监测专项监测项目进行服务外包,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入围单位,综合打分后,按得分从高到低,选综合排名前2家符合资质能力以及时效要求的监测机构入围。详细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1 项目总预算:549万元,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本次招标项目只包含采样、分析及报告费,统一按不高于“江苏省收费定价标准定价”90%报价;服务期内,采购人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结合投标人报价进行结算,结算节点为每季度结算;
2.2 服务期:一年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 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在南京市范围内的实验室及在接到任务后立即(原则上不超过1小时)到现场开展采样监测,样品立即送实验室分析;
(2)投标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验检测能力应不少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基本项目24项和《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中的黑臭4项;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诚信江苏”网站(/jsxy/index.htm)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4、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报名。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通过后获取采购文件。
(1)投标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采购文件出售方式:人民币600元/套,售后不退;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3月20日为止,每天9:00-11: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址: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01室。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方可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5、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或代理机构联系人沟通。
6、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4月8日下午14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4月 8 日下午14时30分。
8、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01二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忠伟
联系电话:025-58460035
10、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9941522799
地 址: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01室
邮 编:210005
11、其他事项
11.1本采购公告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示发布。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11.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11.3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11.4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11.5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11.6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