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工业园区考评的通知。全文如下: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开展2019年度工业园区考评的通知
黔工信园区〔2020〕15号
各市(州)工信(工能)局、贵安新区经发局,各工业园区:
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园区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黔府发〔2018〕30号)和《推进产业园区工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办法》(黔经信园区〔2018〕13号)要求,我厅将对全省工业园区开展2019年度综合考评和单项工作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时间
2020年3月2日-2020年5月31日。
二、考评对象
(一)综合考评:纳入省级调度的工业园区(详见附件1)。
(二)单项工作考评:2013年以来纳入省级调度的园区。
三、考评内容
(一)综合考评。
园区2019年度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考评指标体系包括建设发展、专项工作和奖励加分三部分,考评总分100(+10)分。切实做好各项考核准备工作,据实撰写园区2019年度工作自查报告,填写表格(附件2、3、4),认真准备相关支撑材料。报告中请提供园区企业营业收入(含园区内规上工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限上商贸企业,需有县级以上统计部门的印证材料)。
(二)单项工作。
综合2019年度园区单项工作(附件5)推进情况,以绿色发展、开拓创新、产业集聚、特色产业、融合示范和进步突出六个大类对申报园区进行量化评价,鼓励模式创新、突出当地特色、促进错位发展、推进产业脱贫。据实撰写园区2019年度单项工作考评报告(附件6),认真准备相关支撑材料。
四、考评程序
考核工作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第三方成立考评工作组实施,具体分五个步骤:
(一)组织自查。3月20日前,各园区组织开展自查、总结工作,形成年度考评材料,电子版及时报各市(州)工信部门。
(二)组织初审。3月27日前,各市(州)工信部门对辖区内工业园区上报的考评材料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连同园区考评材料一并以电子版上报省考评工作组。
(三)考核评价。4月20日前,省考评工作组对各市(州)上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分。
(四)实地核查。5月10日前,省考评工作组随机选取部分园区进行实地核查,采用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园区所有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核实。
(五)形成报告。5月31日前,根据核实情况和相关意见建议,形成考评结果呈报省人民政府。
联系人:谢礼静,0851-86822846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