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住房城乡建委近日印发了《2020年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要点》(简称《工作要点》)。《工作要点》提出,力争2020年底,全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5%以上,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5%以上;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75%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详情如下: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0年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2020年是推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之年,是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的关键之年,是污染防治攻坚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为切实做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特制定《2020年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3月6日
2020年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要点
2020年,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好“三个作用”的重要指示要求,紧扣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结合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影响,突出“补短板、强弱项,抓项目、促投资”,坚持“抓建设、强管理”两条主线,促进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一、加快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坚持突出重点,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注重排水系统的优化和完善,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和提标改造、排水管网、污泥处置设施等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完成6座、开工8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完成5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配合完成113座乡镇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建成城市排水管网900公里、乡镇排水管网800公里。完成珞璜电厂污泥处置中心等专用污泥处置设施建设,提高污泥处置能力。到2020年底,全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5%以上,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5%以上;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75%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
二、强化排水管网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坚持建管并重,强化城镇排水管网与污水处理设施日常巡查、维护和应急管理,提高运维水平。有条件的区县,加快成立城镇排水事务中心,组建专业化管理队伍,会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单位按职能职责切实做好城镇排水管网与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提升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理能力,确保城镇排水设施高效安全运行,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标排放。鼓励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管网运维工作,切实提升排水管网与设施维护专业化水平。
三、做好排水规划编制与管网精细化排查。坚持规划先行,完成《重庆市主城区排水专项规划(2019-2035)》,各区县按要求编制排水专项规划;编制《重庆市“十四五”城镇污水设施建设规划》,切实发挥好规划引领作用。严格按照“空间属性、结构属性、功能属性”要求,高质量完成管网精细化排查,注重排查成果应用,系统谋划管网建设及改造任务,做好项目策划和包装,建立项目库,推动项目滚动实施。
四、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工作。坚持安全第一,落实城市排水防涝工作责任,编制排水防涝专项规划、排水防涝应急预案,做好设施设备维护养护。汛前做好全面排查、应急抢险物资准备、排水防涝补短板项目建设等迎汛工作;汛期做好应急调度、险情处理、应急值守及信息报送工作;汛后及时总结,查漏补缺,常抓不懈,最大程度减轻城市内涝灾害损失和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责任事故和群死群伤事件。2020年力争实现“大雨无内涝、小雨不积水、人员零伤亡”目标。
五、推进排水工作信息化建设。坚持管理创新,加快“物联网+智慧排水”系统建设,推动主城区城市排水防涝监测与应急响应信息平台、城镇排水监测信息平台、污泥无害化处置监管平台建设,推进排水系统管理由经验管理、人工管理向智能智慧化管理转变,进一步强化多部门协作,实现数据共享、经验共享、实时调度,建立排水行业现代化管理模式,提升管理效能和管理水平。
六、加大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力度。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长江办反馈问题整改。建立问题台账,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压实责任,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任务书和线路图,打表推进整改工作。点面结合,举一反三,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做好污水处理设施、排水管网、污泥处理处置等面上问题的整改。以整改为契机,建立健全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实现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升、污泥处置能力提升、管网维护能力提升。
七、开展排水系统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民生优先,围绕老百姓身边问题、老大难问题,开展排水系统臭气和雨水口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因地制宜,边查边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提升群众满意度。按照重庆市1号总河长令要求,持续开展污水偷排乱排专项整治、违规纳管专项整治,坚决杜绝污水偷排乱排。切实规范建筑红线内排水户排水接入及污水排放行为,提升排水源头治理水平。
八、推动“厂网一体”改革和按效付费机制试点实施。坚持深化改革,理顺排水与污水设施建设运维体制,建立全市污水收集处理“厂网一体”管理机制,形成行业监管、属地管理、企业运维的排水系统投资建设运行体系,实现厂网流域统筹管理。编制《重庆市城市排水“厂网一体”管理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重庆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按效付费实施办法》,推动部分主城区和远郊区县先行先试,逐步提高城市排水系统运行效率,提高污水收集处理效能,促进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九、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优化营商环境,增强服务意识,按照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持续推动城镇排水相关审批事项改革。进一步精简排水许可办理资料及流程,推动实施“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告知承诺制。推进《关于优化社会投资小型低
风险建设项目排水环节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建〔2019〕470号)的实施,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排水接入实现“零上门、零审批、零收费”目标,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十、夯实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基础。坚持能力建设,建立完善排水行业的政策法规体系,修订《重庆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办法》《重庆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重庆市污水处理量核定实施细则》,编制《重庆市排水设施维护定额》。建立健全排水与污水设施项目管理机制、设施日常监管机制、第三方服务机制、发现问题机制、投诉举报机制。积极推进全过程咨询、装配式建筑、EPC模式在排水行业的应用。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开展政策法规、专业技能培训,提升从业人员业务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