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政务服务网上办理、推动重大工程项目有序复工等有关要求,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工作,现将我厅推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网上申请、办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
属我厅审批环评文件的建设项目,除涉密项目外,申请单位可登录“云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注册账号,访问“营商环境”栏目下“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请项目代码,按要求填报建设项目有关申报信息、材料。然后访问“办事服务”栏目下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办理事项,在线申请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按要求填报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和申请材料附件信息。
二、受理方式
(一)我厅组织对项目电子申报材料进行预审。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材料;对不需要行政许可、不在受理范围或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无法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不予受理。我厅将通过“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短信通知申请单位受理情况,受理、补正、不予受理通知单由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厅窗口通过邮寄、传真等形式送达。
(二)对于同意受理的项目,申请单位接到受理短信通知后,将申请材料纸质原件及云南省投资项目审批申请材料回执单签字后一并寄出。
邮寄地址:昆明市大观路282号云南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省生态环境厅窗口。
邮政编码:650118。
三、审查批准
(一)对受理项目的电子申请材料先行组织审查,审查结果通过“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短信通知申请单位,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批复纸质原件通过邮寄送达。
(二)申请单位可通过“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查询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办理进度和结果。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需到现场申报的,申请单位可自行到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办理。
(二)我厅已要求各州、市生态环境局参照本通告,结合实际制定发布本地区推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网上申请、办理有关具体事宜。
(三)疫情防控解除后本通告自动失效。
(四)联系方式及电话: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厅窗口 0871-68226553。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