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发布《福建省电镀行业污染防治工作指南(试行)。详情如下: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电镀行业污染防治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和《关于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土壤〔2018〕22号),提升我省电镀行业污染防治水平,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我厅制定了《福建省电镀行业污染防治工作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2月13日印发
福建省电镀行业污染防治工作指南
(试行)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2月
前 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和《关于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土壤〔2018〕22号),提升我省电镀行业污染防治水平,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完善污染防治技术工作体系,特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起草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建师范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指南由福建省生态环境厅解释
1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电镀行业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整治提升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关停淘汰一批”的总体思路,优化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提升工艺装备、污染防治和清洁生产水平,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控监管平台建设,实现“产业园区化、入园标准化、工艺自动化、管网可视化”,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特制定本技术指南。
本指南为指导性技术文件,可为电镀行业产业政策和污染防治规划制定、排污许可制度贯彻实施、污染防治技术路线选择等环境管理及企业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1.1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福建省内的电镀园区、电镀企业和拥有电镀设施的企业以及化学镀、阳极氧化、磷化等工序的其他生产企业。
1.2术语和定义
1.2.1电镀
在含有金属盐的电解质溶液中,根据电化学的基本原理,以被镀覆金属作为阳极(或用不溶性阳极),欲镀覆金属的工件作为阴极,借助直流电源,在工件表面形成均匀、致密、结合良好的金属或合金沉积层的过程。电镀后的工件起到防止金属氧化(如锈蚀),提高耐磨性、导电性、反光性、抗腐蚀性及增进美观等作用。
1.2.2化学镀
指在无外加电流的情况下借助合适的还原剂,使镀液中金属离子还原成金属,并沉积到待镀件表面的一种镀覆过程。
1.2.3阳极氧化
指金属制件作为阳极在电解液中进行电解,使其表面形成一层具有某种功能(如防护性,装饰性或其他功能)的氧化膜的过程。
1.2.4电镀废水
电镀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各种废水,包括镀件酸洗废水、漂洗废水、钝化废水、刷洗地坪和极板的废水、由于操作或管理不善引起的“跑、冒、滴、漏”产生的废水,废水处理过程中自用水以及化验室排水等。
1.2.5重金属废水
电镀生产中排放的含有镉、铬、铅、镍、银、铜、锌等金属离子的废水。根据废水中所含重金属元素,又分别称为含铬废水、含镍废水、含铜废水、含锌废水、含铅废水、含镉废水、含银废水等。
1.2.6含氰废水
电镀生产工艺中排放的废水中含氰离子。
1.2.7电镀混合废水
电镀生产工艺中的不同镀种和不同污染物混合在一起的废水。
1.2.8电镀废液
电镀生产工艺中因不能满足工艺要求而废弃的溶液。
1.2.9镀液
电镀工艺中使用的各类配置液体。
1.2.10电镀污泥
电镀废水治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
1.2.11电镀园区
电镀园区是由政府或行业规划倡导,电镀及相关服务企业集聚,污染物集中治理和综合利用的工业园区,亦可称为电镀集中区、集聚区、定点基地。
1.3行业相关政策
1.3.1相关规范、文件、政策
(1)《电镀废水治理设计规范》(GB 50136-2011)
(2)《电镀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2-2010)
(3)《电镀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 HJ-BAT-11)
(4)《重金属污水化学法处理设计规范》(CECS92:97)
(5)《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
(6)《关于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土壤〔2018〕22号)
1.3.2产业布局
(一)根据资源、能源状况和市场需求,科学规划行业发展。新、改、扩建项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应符合产业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功能区划以及其它相关规划要求。
(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保护区域不得新建、扩建相关项目,已在上述区域内运营的生产企业应根据区域规划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依法逐步退出。
(三)新(扩)建项目应取得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依法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审批后开工建设,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经竣工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使用。新、扩、改、迁项目,在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的前提下,其选址、规模、工艺、装备、资源利用、污染防治等各项内容可参照本指南的要求。
(四)2025年底前,电镀企业集中的地区应完成电镀企业(含设置电镀车间企业,半导体、光电等备置小型电镀设备但不具备独立生产车间的企业除外,下同)入园;工业功能区、电镀园区以外,除保留少数规模大、水平高、污染防治规范、环保手续齐全的标杆式企业外,所有电镀企业应迁入工业功能区、电镀园区。工业功能区、电镀园区应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对园区内企业污水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稳定达标排放。
1.3.3产业政策
(一)现有企业生产规模应符合有关产业政策要求。鼓励对规模较小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兼并重组。不对外承揽加工业务的企业配套电镀车间达不到规模要求的应经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审核同意。
(二)鼓励企业选用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低水耗、经济高效的清洁生产工艺,推广使用《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的成熟技术。无《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生产工艺和电镀行业规范条件规定的淘汰落后工艺、装备和产品,主要如下: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规定的淘汰类的工艺、装备和产品,如氰化镀锌、六价铬钝化、电镀锡铅合金等。
(2)在生产过程产生和排放含有汞元素的蒸气或废水的工艺或产品。
(3)加工过程中使用和排放废水中含有镉元素的且用于民品生产的工艺和产品(船舶、飞机及弹性零件除外)。
(4)加工过程中使用和排放废水中含有铅元素的且用于电子和微电子电镀生产的工艺和产品(国家特殊项目除外)。
(5)仅有一个且无喷淋、镀液回收等措施普通清洗槽。
(6)砖砼结构槽体。
(7)镀层在铬酐浓度150g/L以上的钝化液中钝化的工艺。
(8)淘汰单槽清洗或直接冲洗等落后工艺。
(9)淘汰手工电镀工艺(金、银等贵重金属电镀确需保留手工工艺的,应经设区市工信、生态环境部门审核同意)。
(10)含硝酸退镀工艺。
(11)禁止使用茶籽粉、防染盐等高络合高浓度的化工原料。
(12)禁止使用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不含只用于闭环系统的金属电镀(硬金属电镀)】。
1.3.4清洁生产政策
(一)所有电镀企业、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应依法实施五年两轮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拟保留的电镀企业应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2020年底达到《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Ⅲ级清洁生产水平,2022年底达到Ⅱ级清洁生产水平。
(二)鼓励使用先进环保电镀工艺技术和新设备,大力推广无氰、无氟、无磷、低毒、低浓度、低能耗和少络合剂的清洁生产工艺,鼓励采用三价铬和无铬钝化工艺,鼓励采用全自动控制的节能电镀装备。
(三)电镀企业有重金属和水资源循环利用设施。
(1)镀铜、镀镍、镀硬铬以及镀贵金属等生产线配备工艺技术成熟的带出液回收槽等回收设施。
(2)电镀企业单位产品每次清洗取水量不超过0.04吨/平方米,废水自行单独处理的电镀企业中水回用率不小于50%。
(3)生产线或车间单独安装水、电计量装置。
(四)鼓励采用全自动控制的节能电镀装备;自动化生产线镀槽容积应不小于总容积的80%,因特殊工艺要求无法实现自动化或半自动化的应经当地工信、生态环境部门同意。
1.3.5电镀园区规范条件
(一)电镀园区规划建设应符合本地区的产业布局及相关规划,具备园区规划、建设标准、入园条件、园区管理、污染防治、配套服务等功能。
(二)鼓励电镀园区根据本区域特点构建循环产业链,实现产业间、企业间首尾相连、环环相扣、物料循环,实现水资源减量化和循环利用、能源节约和梯级利用以及材料节约和资源化利用,促进废物排放的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以及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三)电镀企业应结合电镀园区建设规划分阶段入驻。
(四)电镀园区具备独立检测分析废水中主要污染物的条件,安装主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五)电镀园区应对企业排放废气中主要污染物实施监测。
(六)电镀园区应建设统一的集中供热设施,按国家政策要求限期淘汰园区内企业燃煤锅炉。
(七)园区内分产品、分区域进行生产管理,实行雨污分流,电镀企业废水全部纳管;建设统一、集中的废水处理设施,电镀废水按照不同污染物种类分质分流,含一类重金属污染物的废水经单独处理达标后方能与其他废水合并处理。
(八)电镀园区区内危险化学品集中储存、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处置。
2生产工艺及污染物排放
2.1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
电镀工艺过程大致可以划分为:镀前处理—电镀—镀后处理三个工序。由于电镀加工件的基材不同,电镀件的原始加工状态不同,镀前处理工艺也各不相同,基本可分为机械法清理、除油工序、化学浸蚀等。电镀主要的生产工艺根据应用与要求不同,有镀锌、镀铜、镀镍、镀铬、镀金等工序。另外在各电镀工序后有多道水洗工序,以除去制件表面滞留的前一种溶液。清洗是电镀废水的最主要来源,采用不同的电镀工艺和不同的清洗方式,废水中的有害物质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等有较大的差别。
2.1.1前处理及产污分析
电镀前处理是指电镀前的所有工序,主要目的是修正镀件表面,使镀件表面做到无氧化皮、无锈渍、无油污,能完全被水润湿,不挂水珠。
由于电镀加工件的基材不同(如钢铁、铜及铜合金、铝及铝合金、塑料等),电镀件的原始加工状态不同(如冲压件、机加工件、铸锻件等),电镀前处理工艺也各不相同。电镀前处理的工艺方法又可分为机械法清理、除油工序、浸蚀。
不同前处理工艺产生的污染物不同,主要包括酸、油脂等有机物、金属、氰化物、悬浮物、磷酸盐以及表面活性剂等废水,盐酸、硫酸、有机气体以及粉尘等废气,含金属、布毛的碎渣、残酸、残碱、废溶剂等。
电镀前处理工艺产污图如下:
电镀前处理主要水污染物见表 2.1-1。
磨光、抛光、滚光、喷砂等机械法前处理会产生含硅金属、布毛等粉尘,滚光将有磨料粉末和金属粉末随水洗而带出。
除油工序中,由于使用大量的有机溶剂、碱、助洗剂、络合剂、表面活性剂等。除油槽液是有一定寿命的,当其中杂质含量到达一定程度必须进行更新,除油液中含大量的有机溶剂、残碱液、乳化液、油脂皂化液等,是电镀废水COD 的主要来源。
浸蚀(除锈、活化)工序产生大量的酸性废水。浸蚀液是有一定寿命的,当溶液中积聚的金属离子达到一定浓度时,浸蚀液必须更新,浸蚀废液中含大量金属离子和残酸,应进行回收或综合利用。
2.1.2 镀锌及产污分析
镀锌工艺污染物主要包括含锌废水、含铬废水、酸碱废气、电镀废液等。典型镀锌工艺产污图如下:
废水主要来源于镀锌工序后镀件清洗水、过滤机清洗水、极板的清洗等,镀锌工艺主要水污染物见下表。
2.1.3 镀铜及产污分析
典型镀铜工艺种类包括:
①氰化预镀铜、②酸性镀铜、③焦磷酸盐镀铜、④化学镀铜、⑤HEDP 镀铜、⑥柠檬酸-酒石酸盐镀铜。
镀铜工艺污染物主要包括含氰废水、含铜废水、酸碱废气、有机废气、电镀废液等。镀铜工艺产污情况见下图。
镀铜废水主要来源于镀铜工序后镀件清洗、过滤机清洗、极板的清洗等,镀铜工艺主要水污染物见下表。
2.1.4 镀镍及产污分析
镀镍工艺按镀层的外观、结构特征,可分为普通镀镍(暗镍)、光亮镍、高硫镍、镍封、缎面镍、高应力镍等。
镀镍工艺污染物主要包括含镍废水、含磷酸盐(包括次磷酸盐、亚磷酸盐)废水、有机物废水、酸性废气、电镀废液等。镀镍工艺产污图如下。
镀镍废水主要来源于镀镍工序后镀件清洗水、过滤机清洗水、极板的清洗等,镀镍工艺主要水污染物见下表。
2.15镀铬及产污分析
镀铬分装饰镀铬和镀硬铬。镀铬工艺污染物主要包括含铬废水、铬酸废气、电镀废液等。镀铬工艺产污图如下:
镀铬废水主要来源于镀铬工序后镀件清洗、过滤机清洗水、极板的清洗等,镀铬工艺主要水污染物见下表:
2.1.6 镀银及产污分析
镀银工艺按照镀液成分可分为有氰工艺和无氰工艺。镀银工艺污染物主要包括含银废水、含氰废水、含氰废气、酸碱废气、电镀废液等。镀银工艺产污图如下:
镀银废水主要来源于镀银工序后镀件清洗、过滤机清洗、极板的清洗等,镀银工艺主要水污染物见下表:
2.1.7 镀金及产污分析镀金液通常分为氰化物镀液与无氰镀液;氰化镀液又分为高氰和低氰镀液,无氰镀液以亚硫酸盐镀金液应用较多。镀金工艺污染物主要包括含金废水、含氰废水、含氰废气、酸碱废气、电镀废液等。镀金工艺产污图如下:
镀金废水主要来源于镀金工序后镀件清洗、过滤机清洗水、极板的清洗等,镀金工艺主要水污染物见下表:
2.1.8 镀合金及产污分析镀合金工艺污染物主要包括含锌、铜、镍、铬、镉、锡、贵金属等废水、含氰废水、含氰废气、铬酸废气、酸碱废气、电镀废液等。镀合金工艺产污情况见下图。
镀合金废水主要来源于镀合金工序后镀件清洗、过滤机清洗水、极板的清洗等。
2.1.9其他产污环节
(1)退镀:酸性废气、废水、退镀废液(危废HW34)。
(2)喷漆/封漆工艺:VOCs。
(3)纯水制备:再生废液、反冲洗废水、废活性炭等。
(4)锅炉加热系统:粉尘、SO2、NOX等。
2.2污染物排放
电镀工艺产生的污染包括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和噪声污染,其中水污染(主要含重金属、氰化物、酸碱和有机污染物)、大气污染(主要含各类酸雾和粉尘)和电镀废水处理污泥污染(主要含重金属和有机物)是主要环境问题。
2.2.1水污染
电镀废水含有数十种无机和有机污染物,其中无机污染物主要为铜、锌、铬、镍、镉等重金属离子以及酸、碱、氰化物等;有机污染物主要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油脂等。
电镀废水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前处理废水:包括工件除锈、除油、脱脂、除蜡等电镀前处理工序产生的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有机物、悬浮物、盐酸、硫酸、氢氧化钠、碳酸钠、磷酸钠等。其中除油脱脂废水是电镀废水中COD的主要来源,宜单独收集并采用生化法处理,降低综合废水的COD浓度。
含氰废水:包括氰化预镀铜,碱性氰化物镀金,中性和酸性镀金、银、铜锡合金,仿金电镀等氰化电镀工序产生的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氰化物、络合态重金属离子等。该类废水剧毒,须单独收集、处理。
含铬废水:包括镀铬、镀黑铬、铬钝化、退镀以及塑料电镀前处理粗化、铬酸阳极化、电抛光等工序产生的废水。主要污染物为三价铬、六价铬、总铬等。该类废水毒性大,含一类污染物,须单独收集、处理。
含镍废水:包括电镀镍、镍封、镀镍合金、化学镍等工序产生的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总镍、金属络合物和有机络合剂(如柠檬酸、酒石酸等)。该类废水毒性大,含一类污染物,须单独收集、处理。
电镀混合废水:包括多种工序镀种混排的清洗废水和难以分开收集的地面废水。一般含有镀种配方的成分材料,如镀铜、锌等金属及其合金产生的废水以及阳极氧化、磷化工艺产生的废水。主要污染物因厂而异,组分复杂多变,主要污染物有铜、锌等金属盐,金属络合物和有机络合剂(如柠檬酸、酒石酸和乙二胺四乙酸等)。
络合废水主要来源于焦磷酸镀铜、铜锡合金、化学镀等,这类废水成分复杂处理方法也不同,常用分流管道收集。
电镀废水的种类、来源及主要污染物如下表所示:
2.2.2大气污染电镀工艺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包括颗粒物和多种无机污染废气。无机污染废气包括酸性废气、碱性废气、含铬酸雾、含氰废气等。电镀工艺大气污染物及来源见下表。
2.2.3固废污染电镀工艺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处理电镀废水的过程中产生的电镀废水处理污泥、电镀槽维护产生的“滤渣”、废电镀液、化学品包装物等。对不确定属性的固体废物应按照相关标准做危险废物浸出测试,并采用相应的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