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于洪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于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6日
于洪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高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认真贯彻《2019年沈阳市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项目指导意见》(沈农发〔2019〕100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于洪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秸秆综合利用基本情况
(一)全区农作物秸秆产量。2019年全区玉米种植面积14.14万亩,秸秆产量为7.07万吨;水稻种植面积14.18万亩,秸秆产量为7.09万吨,全区秸秆总产量约为14.16万吨。
(二)全区农作物种类分布情况。于洪区农作物主要分布在光辉、马三家、平罗、造化、大兴、沙岭、于洪街道,涉及农作物以玉米和水稻为主。
二、工作原则与工作目标
(一)工作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因地制宜、应用尽用,采取多种措施,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彻底改变秸秆资源的极大浪费和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现状,促进我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工作目标。2019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可收集农作物秸秆离田率达到100%。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实施秸秆饲料化利用。鼓励养殖场(户)直接喂食、制作加工青黄储饲料自用及销售;招收、引进、扶持秸秆饲料化加工企业,改变秸秆饲料仅限当地养殖户使用的局面,将秸秆饲料产业化,推向外地市场,全区实现秸秆饲料化2.55万吨。
(二)实施秸秆肥料化利用。大力推广普及保护性耕作技术和耕地培肥技术,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培肥地力,实施田地深翻措施,实现秸秆全量粉碎还田,全区达到秸秆肥料化利用2.08万吨。
(三)实施秸秆能源化利用。减少农户直接燃用秸秆数量,促进玉米秸秆外销电厂等企业,实现秸秆能源化利用7.57万吨。
(四)实施秸秆原料化利用。支持本地稻草加工企业积极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加工各类草制品;鼓励秸秆收集企业外销稻草至造纸厂等,实现秸秆原料化利用0.96万吨。
(五)实施秸秆基料化利用。稳步提高食用菌产业带产能,扩大香菇、杏鲍菇、金针菇等食用菌产业对秸秆基料的需求水平,争取突破秸秆基料化零利用的现状。
四、有关要求
1.离田时间。玉米秸秆截止2019年11月30日前做到100%离田(打包),水稻秸秆2019年12月31日前100%离田(打包)。
2.离田标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将秸秆集中到利用企业料场或外销至秸秆利用企业。在田间的秸秆打捆后存放可视为离田,但在春季农田作业前要全部运离,不得影响农田作业,实现离田率100%。
3.作业标准。水田: 水稻机收作业留茬不高于15厘米。旱田:秸秆打包只进行一遍作业,防止同一地块两次作业将土壤有机质夹带走,逐渐减弱耕地地力。旱田深翻须达到30厘米以上,并进行耕整田作业,达到待播种状态。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政策制定、监督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区领导任组长,区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工业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分局、农业技术推广与行政执法中心等有关部门和相关街道办事处主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日常工作。加强秸秆收集、储运、利用等环节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建立奖励机制。区政府与相关街道签订目标责任状,公示责任清单,建立以街道为单位,村委会为基础,村民组为单元的秸秆综合利用网格化管理体系。
(二)加大扶持,推进项目。制定全区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在落实现有市级惠农政策的基础上,区财政安排专项配套补贴奖励资金,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补贴奖励将严格执行项目审核、审批、验收标准,确保资金高效使用,对弄虚作假者严厉查处;积极鼓励、吸引社会投资秸秆收储、加工及综合利用项目,根据各区域的秸秆产量及分布情况,合理安排秸秆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着力改善农民生活生产条件和农村环境,发展循环农业,促进新农村建设。
(三)加强研发、完善技术。针对当前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瓶颈问题,瞄准降低成本和劳动强度、提高适应性与可靠性、简便操作等目标,积极研究、引进新技术,提高技术水平,扩展利用领域。引导农业合作社实施食用菌生产、生物质固体燃料、作物秸秆深加工等技术研发推广。
(四)多措并举、抓出成效。利用农业专业合作社组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因地制宜选择试点街道、村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积极推进保护性耕作、秸秆粉碎还田等技术,建立循环农业发展体系,形成以秸秆等自有资源开发的生活能源结构。构建秸秆综合利用平台,建立秸秆综合利用适宜模式和长效机制。
(五)加强监督、合力推进。区政府加强督导,整合宜居乡村建设、农村环境整治及有关惠农政策,与秸秆综合利用有机结合,互相促进,形成合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对田间焚烧秸秆的监督执法力度,建立秸秆禁烧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疏堵结合,推进全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六)宣传引导、促进发展。利用微信、QQ、有线电视等媒体和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开展专题讲座等方式,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对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农民增收等方面的重要意义,普及相关知识和技术,宣传有关政策、典型经验和做法,用技术指导群众,用示范带动群众,用效益吸引群众,对于先进典型给予奖励政策,调动群众对秸秆综合利用的积极性和创新性,逐步提高全社会对秸秆综合利用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