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重庆垫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电子文档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垫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4T6GgoDGhnwy_eQjNaWpg提取码:gi52)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查阅地址:垫江县城市管理局(地址:重庆市垫江县南新街61号)
环评单位查阅地址: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扬子江商务大厦7楼)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垫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环境影响范围内的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请环境影响范围外的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也将认真参考。
(三)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网络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sM_XF9Prse7CPP-ktzxqw提取码:td5h)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
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词斐;联系电话:19923182646邮箱:352461384@qq.com。
环评单位联系人:许工;联系电话:023-62668337;邮箱:julexy@foxmail.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即2020年10月10日~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