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19-2020年度供热期脱硫药剂氧化镁、脱硝药剂尿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19-2020年度供热期脱硫药剂氧化镁、脱硝药剂尿素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SRH2019027 (CG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婷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90846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111号
联系方式:李楠 0431-846343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婷 0431-8190846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05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招标条件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19-2020年度供热期脱硫药剂氧化镁、脱硝药剂尿素采购项目(二次),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19-2020年度供热期脱硫药剂氧化镁、脱硝药剂尿素采购项目(二次)
2.2招标内容:
二标段:脱硝药剂尿素采购
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参加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每个投标人限中1个标段,当出现某一投标人2个标段均排名第一的情况时,则按照标段顺序确定中标人。
2.3供货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4采购规格、型号、数量:详见采购清单。
2.5供货周期: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授权销售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与本项目所投产品相关内容,并在人员、生产、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同时能满足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2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
3.3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产冻结、财务冻结、财务状况恶化的现象,净利润无亏损。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8 信誉要求: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在参加采购活动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 “信用中国”网站(.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9年8月26日至2019年8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cn)①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05室)报名。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9月16日9时00分(即开标时间),地点: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05室(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见招标文件)。
5.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111号
联系电话: 0431-84634306
联 系 人:李楠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05室
联系人:陈婷
电 话:0431-81908468 17743403299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授权销售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与本项目所投产品相关内容,并在人员、生产、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同时能满足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3.2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3.3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产冻结、财务冻结、财务状况恶化的现象,净利润无亏损。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7 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3.8 信誉要求: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在参加采购活动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 “信用中国”网站(.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1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26日 09:00至2019年08月3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05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行购买,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1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1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05室(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