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市牧野区王村镇人民政府的新乡市王村镇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工程试点项目(一期),建设资金为财政预算资金,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国隆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规模:本项目修复试点总的建设规模为1100亩,其中试点示范500亩,扩大示范为600亩。500亩试点示范在王村镇,包括150亩的XDK1地块、240亩的XDK2地块,以及从4个备选地块中再挑选110亩;600亩扩大示范则另在牧野区区域选轻、中度镉污染地块。
试点示范阶段(2019年9月至2021年8月):王村镇轻、中度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地块500亩;
扩大示范阶段(2020年9月至2022年8月):牧野区内轻、中度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地块600亩。
2、招标范围: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和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对该项目办理相关手续和对该项目实施的勘察、测量、设计、审图、材料设备采购、施工与安装、缺陷修复、试运行、竣工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备案、项目审计、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以及对该项目安全、质量、进度、费用、合同、信息、技术资料等的管理和控制)。
3、项目总投资:约1550万元。(分为试点示范和扩大示范,总投资为1550万元,本次招标为试点示范,预算金额为857.8万元)
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市牧野区王村镇。
6、标段划分:2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约260亩(包含DK13地块、XDK2地块),预算金额为410万元;第二标段240亩(包含XDK1地块、XDK3地块、XDK4地块),预算金额为447.8万元。
7、工期要求:24个月(其中设计周期1个月,施工周期23个月)。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其中:(1)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标准;
(2)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标准;
(3)符合《耕地污染治理效果评价准则》(NY/T3343-2018)标准。
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施工资质: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能满足该项目相应的承包能力。
2、人员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设计负责人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社保中心出具有效证明)。
②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项目经理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社保中心出具有效证明)。
3、财务要求:企业2016年度—2018年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年至2018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社保证明:参加投标的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社保中心出具有效证明)。
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6、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中查询单位行贿及个人行贿情况,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查询人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查询结果为无行贿记录。)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②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且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标段招标公告要求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授权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企业,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⑤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负责开评标会议等有关事宜,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8、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可以参与多个标段,但是只能中取一个标段,取标段号排名靠前的为中标标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8月30日8:30分至2019年9月5日18时。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费按标段(包)现场收取,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3、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
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9月19日上午8时30分。
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xxtf格式)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二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3、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本单位CA密钥对加密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xxtf格式)逾期送达的或
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1、投标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主体信息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再作为评标(评审)依据。投标供应商及时对主体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2、各类参与交易主体的基本情况、资质业绩、履约情况等企业信息收录建库,交易系统自动将信息对外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上发布。
七、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新乡市牧野区财政局 0373-3069548
新乡市环境保护局牧野分局0373-3021389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乡市牧野区王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乡市建设西路10号
联系人:张辉
联系电话:13781939486
招标代理机构:国隆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路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
联系人:李灵杰
联系电话:0371-55001513/55001516/13262001116
国隆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9日
原标题:新乡市王村镇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工程试点项目(一期)二次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