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当阳市人民政府授权当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实施机构)负责实施的当阳市沮漳河流域生态修复(一期)PPP项目,已被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为该项目采购一名社会资本合作方,邀请有意向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建设内容
当阳市沮漳河流域生态修复(一期)PPP项目实施内容包括沮河东端排水系统改造工程、沮河城区段排水系统改造及水体生态修复工程、沮河西端排水系统改造工程三部分以及改造排水管网后的道路修复工程,改造管网工程44.95km。其中:
1、沮河东端排水系统改造工程规模为改造排水管网8.79km;
2、沮河城区段排水系统改造及水体生态修复工程包括改造当阳城区(玉阳玉泉片区和坝陵片区)排水系统,修复沮河(当阳二桥至三桥)岸线生态,建设熊家山生态公园,其中改造排水管网22.50km,岸线生态修复3.4km,岸线整治145公顷,改造鱼塘22780m2;
3、沮河西端排水系统改造规模为改造排水管网13.66km。
道路修复的建设内容以经批复的可研报告内容为准。
主要建设内容如下表:
1.2项目投资估算
根据《当阳市沮漳河流域生态修复(一期)PPP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可研投资估算为98292.6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68416.2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22539.37万元(含征地拆迁18271.58万元),预备费为4361.04万元,建设期利息为2976.02万元。对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考虑到政府方已通过财政资金解决了部分征拆费用,纳入本PPP项目的征拆费用以9000万元为上限。因此,本PPP项目的总投资在可研总投资的基础上调减了9271.58万元的征拆费用,调整后总投资为89021.08万元。
1.3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
1.4采购需求
拟采购一名社会资本与当阳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政府方出资代表当阳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组建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与移交。
1.5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1、运作方式
本项目将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运作方式,即当阳市政府授权当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通过竞争方式选择具有相应投融资、建设、运营能力的社会资本。市政府授权当阳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在当阳市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维护,并通过政府付费收回投资、获得收益。合作期限届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及权益无偿移交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2、项目投融资结构
本项目的资本金比例设定为总投资的20%,约为17804.22万元,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与项目资本金数额相同。项目公司中股东双方均以货币的方式出资,当阳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政府授权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方的股权比例为5%:95%。其中当阳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约890.21万元,社会资本方出资约16914.01万元。除项目资本金外,项目所需80%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
3、合作范围
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经营权,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并在合作期满后,由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及相关权益无偿移交给当阳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4、合作期限
本项目的合作期为20年(含建设期与运营期),从政府和社会资本签订PPP项目合同之日起算,其中对于第一年内完成竣工验收的子项目的建设期为1年,运营期为19年;第二年内完成竣工验收的子项目的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18年。
5、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的建设及运营内容为排水管网、道路、桥梁、绿化等,属于非经营性项目,无使用者收费来源,故本项目整体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方式。政府将对项目公司的建设、运营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支付项目公司相关服务费。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2.1基本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基本条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申请人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上传2016、2017、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上传从公司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申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上传加盖申请人公章的书面承诺原件彩色扫描件)
4、申请人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上传加盖申请人公章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6、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当天由代理机构现场查询)
2.2特定条件
1、截止资格预审之日,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系指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具备银行授信额度人民币8亿元及以上的投融资能力(若为不同银行提供的,授信总额须不少于8亿元人民币);(上传由银行出具的并体现时间、金额的银行授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2、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系指联合体中的牵头方)至少具有1个总投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亿元的PPP项目业绩。(须上传申请人与政府方签署的PPP项目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且须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系指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上传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4、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系指联合体中任一成员)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的市政或水环境综合治理施工业绩。(须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和项目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且须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5、本项目允许组建联合体,但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总数量不超过4家。如果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牵头方或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组成、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联合体牵头方在项目公司中股权比例必须最高且不得低于35%。
6、其他事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申请本次资格预审。
(2)母公司或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资质、业绩不得互用。
三、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年9月4日至2019年9月19日17时30分止。申请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其申请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26日9时00分。(1)请申请人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未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光盘)递交到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厅,(2)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到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
未按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送达,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申请截止时间与资格审查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资格审查及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均可进入下一轮招标采购。未参加或未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进入下一轮投标。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的,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文)的规定,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方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cn/)、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dangyang.gov.cn/dySite/)、当阳市人民政府网(.cn/)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当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当阳市友谊路18号
联系人:王炎
电话:1507252327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黄河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1栋2单元7楼
联系人:田赟
电话:15872552135
原标题:当阳市沮漳河流域生态修复(一期)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