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其监测行为,依据《环境保护法》《辽宁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厅组织编制了《辽宁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拟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现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厅(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20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监测与应急处赵璐璐,邢树威
电话:(024)62788574,62788581
传真:(024)62788583
邮箱:jcc789@126.com
通讯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甲
邮政编码:110161
附件:1.抄送单位名单
2.《辽宁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3.《辽宁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