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宁国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港口镇原海螺水泥厂用地范围内,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2096.18㎡(约48.14亩),其中一期用地面积18711.07(约28.07亩),项目一期建设内容为一座垃圾焚烧发电联合厂房、渗滤液处理系、冷却塔及原水处理系统、氨水储存、地中衡,项目建设符合《安徽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年)》。
二、公式说明
该项目由宁国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规划方案由浙江华越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设计。为推行阳光规划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安徽省城市规划公示暂行办法》,特此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该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期限: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
联 系 人:自然资源规划局 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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