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第一批)的通知,包含32块污染地块信息,详情如下: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规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监督管理,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并结合已开展的污染地块风险评估报告评审结果,我们制定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第一批),现予印发,并向社会公开。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根据风险管控、修复情况适时更新,对达到确定的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目标且可以安全利用的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可以申请移出污染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加强对污染地块的风险管控,防止污染地块未经治理修复(风险管控)或治理与修复(风险管控)不达标被再次开发利用。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12月16日
附件:
湖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