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焦公管办土地[2019]-035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河南省修武县柿园-艾曲-东交口废弃矿山治理工程,已由修武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招标人为修武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修武县柿园-艾曲-东交口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2.2项目编号:焦公管办土地[2019]-035号
2.3工程概况:修武县柿园-艾曲-东交口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位于修武县西北部山区西村乡柿园-艾曲-东交口一带,隶属于西村乡管辖,治理区总面积7.5km² ;本工程分为7个废弃矿山治理区及2个自然恢复区,其中废弃治理区分别为治理I区(位于修武县柿园东北)、治理II区(位于修武县柿园西南)、治理Ⅲ区(位于修武县柿园村东南)、治理Ⅳ区(位于修武县艾曲村东)、治理Ⅴ区(位于修武县艾曲村东南)、治理Ⅵ区(位于修武县西大掌村东)、治理Ⅶ区(位于修武县西大掌村西);自然恢复区分别为自然恢复辅助工程治理Ⅰ区(位于治理Ⅱ区北)、自然恢复辅助工程治理Ⅱ区(位于治理Ⅵ区北);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危岩清除、废渣清运、场地平整、挖树坑置换土、覆土、干砌挡土坎、标志牌、绿化及养护工程等。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六个标段,分别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为施工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为监理标段。
一标段:治理I区(位于修武县柿园东北)的施工;
二标段:治理II区(位于修武县柿园西南)、治理Ⅲ区(位于修武县柿园村东南)、治理Ⅳ区(位于修武县艾曲村东)、治理Ⅴ区(位于修武县艾曲村东南)、治理Ⅵ区(位于修武县西大掌村东)、自然恢复治理Ⅰ区(位于治理Ⅱ区北)、自然恢复治理Ⅱ区(位于治理Ⅵ区北)的施工;
三标段:治理Ⅶ区(位于修武县西大掌村西)的施工;
四标段:治理I区(位于修武县柿园东北)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养护期等全过程监理;
五标段:治理II区(位于修武县柿园西南)、治理Ⅲ区(位于修武县柿园村东南)、治理Ⅳ区(位于修武县艾曲村东)、治理Ⅴ区(位于修武县艾曲村东南)、治理Ⅵ区(位于修武县西大掌村东)、自然恢复治理Ⅰ区(位于治理Ⅱ区北)、自然恢复治理Ⅱ区(位于治理Ⅵ区北)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养护期等全过程监理;
六标段:治理Ⅶ区(位于修武县西大掌村西)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养护期等全过程监理。
2.5招标范围:
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补充通知、答疑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该项目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养护期等全过程的监理。
2.6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标准。
2.7计划工期及养护期
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施工标段):70日历天;
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监理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养护期结束。
养护期: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施工标段)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3投标人须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原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3.1.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岩土工程或地质工程或地质(水工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2018年6月以来连续缴纳1年社保的证明,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1.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岩土工程或地质工程或地质(水工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2018年6月以来连续缴纳1年社保的证明,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1.6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实名制,投标时没有在其它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提供单位法人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1.7投标人须有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地质环境治理类项目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3.1.8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发布公告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cn查询结果为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以发布公告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为准);
3.1.9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年-2018年)良好的财务状况;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为准,资产负债率平均不高于70%(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时从实际成立时间算起);
3.1.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监理标段)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原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2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资产负率不高于70%(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时从实际成立时间算起);
3.2.3投标人具有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地质环境治理类项目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时间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3.2.4项目总监: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相关专业(地质工程或水工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无在监工程承诺书。
3.2.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止,在“信用中国”网站.cn查询为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为准);
3.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事项:允许投标人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若一个投标人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同时排名第一,按标段的先后顺序确定推荐该企业作为中标候选人,在其他标段中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则其他标段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延本标段其他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四、投标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9月11日至2019年9月19日23时前登录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
4.2、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9月11日至2019年9月19日23时。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开标现场以现金方式收取,售后不退。
4.4、本次招标文件网上下载不接受现场购买,不接受邮购。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者视为无效标。
特别提醒:请到交易中心官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焦作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为:400-998-0000,服务QQ:400850330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
五、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六、投标文件递交有关信息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开标时间:2019年10月9日09时00分。
6.5、开标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特别提醒:本项目变更、答疑、补充通知、中标结果等均在招标公告发布同媒介发布,以上内容均不再以其它形式另行通知。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修武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焦作市修武县幸福路61号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话:0391-7115107
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与普济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南新店花园2号楼配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话:15565616899、0391-2988119
九、监督单位
修武县自然资源局监察室0391-7182858
修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0391-7188950
原标题:修武县柿园-艾曲-东交口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