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组官方指南来了~
1月29日,广东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组发布《关于加强废弃口罩管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当前全省各地口罩用量增加,为防止废弃口罩随意丢弃产生二次污染,分区域分类规范废弃口罩投放:
在医疗机构时,应将废弃口罩直接投入医疗废物垃圾袋中,作为医疗废物收集处置。
对于普通人日常使用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可以直接丢入“其他垃圾”桶,严禁回收及分拣。
对于存在发热、咳嗽、咳痰、打喷嚏症状的人,或接触过此类人群的人,可将废弃口罩丢入垃圾袋,再使用5%的84消毒液按照1:99配比后,撒至口罩上进行处理。如无消毒液可使用密封袋或保鲜袋,将废弃口罩密封后丢入“其他垃圾”桶。
对于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及其护理人员,应在就诊或接受调查处置时,将使用过的口罩作为感染性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处置。
《通知》强调,加强对生活垃圾投放点管理,及时对垃圾投放点和收集站进行消杀。
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或疫情防控需要,可在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和商圈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原有垃圾分类投放点增设专门垃圾收集容器,用于收集废弃口罩。收集容器应内设塑料袋,避免废弃口罩投放时与容器直接接触。废弃口罩经过消杀后,按“其他垃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