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莞市发布关于印发《东莞市2019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详情如下:
各园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东莞市2019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分配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东莞市财政局
2020年1月3日
东莞市2019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
资金分配方案
为强化臭氧污染防控,提升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污染防治资金项目计划和任务清单的通知》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通过制定合理的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分配计划,加强对环境监测预警体系能力建设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项目的支持,应用新型技术手段,全力推动我市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强化臭氧污染防治,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二、资金分配范围
紧紧围绕省下达的任务清单要求,聚焦臭氧污染防治、VOCs企业治理和监管,重点应用走航、微型监测站等新型技术手段,参考2015-2017年度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分配情况,确定2019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主要用于环境监测预警体系能力建设和工业源污染治理两大方面。其中环境监测预警体系能力建设方面,主要安排资金用于东莞市2020年VOCs走航监测、核心控制区大气污染固定监测微型站建设、环保视频监管系统试点建设、东莞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和非甲烷总烃指标监测四个具体项目;工业源污染治理方面,主要安排资金用于VOCs治理措施实时监控扩大试点建设项目。
2019年下达到我市的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总额为1200万元,具体分配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2019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分配情况表
2019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分配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