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8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平山县农村生活垃圾环卫一体化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9095650020010
项目联系人:李翀
项目联系电话:0311-89846680
采购人: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平山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2932916
代理机构:河北百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南二环西路3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9846680
预算金额:2854.54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9年10月18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09-2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9-09-3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有物业管理或清洁服务或垃圾清运等服务内容,并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3、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根据石政办发[2018]40号文和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使用信用报告的通知》的规定,投标时须提供石家庄信用办审核通过并在“信用石家庄”网站进行公示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需在BBB(含)及以上)(开标时提供原件,报名时不需提供);
5、提供2019年6月至8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
6、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2019年03月-2019年07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及授权人2019年03月-2019年07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1批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字迹不清、资料不全、章印不清不予受理: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有物业管理或清洁服务或垃圾清运等服务内容);
2、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网站截图;(查询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2019年03月-2019年07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及授权人2019年03月-2019年07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备注:潜在供应商应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在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报名现场进行确认,未注册的潜在供应商不予受理投标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