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发布《关于2019年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详情如下:
市市场监管局 市公安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农业农村委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2019
年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
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委(建交委)、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市环境监测中心,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检验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强化本市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维护公平公正规范的检验检测市场环境,根据《市市场监管局 市公安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农业农村委 市交通委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本市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沪市监认检〔2019〕244号)的部署要求,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和道路运输管理4个部门,对本次“双随机”抽选到的120家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了监督抽查,现将相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本次监督抽查通过本市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随机抽取120家检验检测机构。其中,对社会关注度高、反映问题集中的机动车、生态环境、食品农产品领域实施重点监管,加大机构抽查比例。各部门随机匹配99名监管人员,同时选派70名技术专家,组成30个检查组开展了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了获证机构遵守资质认定相关要求和检验检测能力持续保持等情况。
本次监督抽查,对随机抽取的30家机动车检验机构,由市场监管、公安交通安全、生态环境和道路运输管理4个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对随机抽取的25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由市场监管和生态环境2个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对随机抽取的30家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由市场监管和农业农村2个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对随机抽取的2家公安刑事技术机构,由市场监管和公安刑侦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对随机抽取的33家其他类检验检测机构,由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检查。
从检查结果来看,大部分检验检测机构能遵守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较为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能够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按要求完成全面自查。在本次120家被检查检验检测机构中,有34家机构涉嫌存在较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移送相关执法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占总数28.3%(详见附件)。其余86家机构未发现问题或仅存在轻微、一般性问题,占总数71.7%。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对照各部门法律法规要求,经研判,被检查机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一是管理体系不完备。部分机构存在体系文件不完善、体系运行记录不齐全,授权签字人、检验标准未做及时变更。二是设备管理不规范。部分仪器设备未按规定及时进行检定,一些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不全。三是分包管理不严格。部分机构分包检测项目标注不清,不能提供分包方资质证书和能力附表。
(二)检验检测能力不满足。一是个别机构缺少必需的仪器设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不精确,不能按照标准或依据作废标准实施检测。二是个别实验室环境设施条件不符合标准,原始记录信息不齐全,检测报告缺少检测依据、设备、图谱等相关信息。
(三)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机构资质许可证书未按《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相关要求公示或公示信息不完整,样品管理不够规范。此外,有个别机构涉嫌存在超出资质认定许可范围,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甚至出具失实、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限期落实整改要求。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清单,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限期逐项整改“销账”,真正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做到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规范检测程序,强化质量体系运行。
(二)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相关执法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移送的检查结果及相关印证性材料认真开展调查。如确认检验检测机构存在较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按照各部门的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到其他行业管理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做好移送。
(三)强化检查结果应用。各区相关监管部门要运用好本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进一步强化对本区域检验检测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对发现的问题成因要加强分析研究,形成有针对性的监管举措。对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检验检测机构,要持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更好维护本市公平公正规范的检验检测市场环境。
附件:移送相关执法部门作后续调查处理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9年12月31日
移送相关执法部门作后续调查处理
检验检测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