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受天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等县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乡生活垃圾项目特许经营权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等县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乡生活垃圾项目特许经营权采购
项目编号:CZZC2018-G3-70335-GCG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552585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崇左市天等县天等镇天宝北路204号
联系方式:赵工,0771-352128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0771-5525856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22号名都苑2栋2单元102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天等县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乡生活垃圾项目特许经营权采购。主要建设垃圾储存系统、垃圾焚烧系统、气体输送系统、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臭气处理系统、除渣系统、废气净化系统,由中标供应商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本项目装备、建设、运营管理的体系化服务。项目要求采用先进的城市生活垃圾炉排炉焚烧处理技术,结合广西东泥天等水泥有限公司新型干法熟料生产线预分解生产中的高温煅烧工艺,对垃圾焚烧产生的废气、灰渣及垃圾渗滤液进行无害化处理及有效利用的一种垃圾处理技术。技术要求除了具有传统垃圾焚烧法的优点外,而 且要很好地解决了二噁英及垃圾灰渣处理的难题。本项目垃圾在炉排炉焚烧产生的有毒废气送入水泥窑分解炉内,与炉内高温烟气的充分接触,在分解炉内继续燃烧,酸性有毒气体被碱性生料吸收,二噁英等有毒物质被再次高温分解,从炉排炉排出的废气进入水泥窑系统,二噁英等有机物分解彻底,所有有毒成分都可以得到处理和控制,避免了二噁英的再次合成。水泥窑窑尾废气经过收尘系统净化后从烟囱排出。有害的垃圾渗滤液经处理后送入垃圾焚烧炉焚烧或者回喷分解炉处理;垃圾焚烧后的炉渣通过水泥原料配料,将炉渣当作原料烧成熟料。垃圾得到真正的无害化处理,不存在二次污染。水泥窑停窑检修期间,恶臭气体被送往专用臭气处理装置,净化达标后排放。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投标人应具有筹措满足本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能力;投标人对本项目投入的流动资金不低于500万元;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5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03日 09:00至2018年12月0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时提供),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未取得三证合一的必须提供)。(上述资料要求提供原件的收原件,其余验原件收复印件并加盖相应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4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4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原标题: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天等县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乡生活垃圾项目特许经营权采购公开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