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银川市及周边地区将出现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预计未来48小时,全市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将达到200,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市人民政府决定于2020年1月9日启动银川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III级)响应。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企业减排措施。现有运行的火电、自备电厂、石化、化工、冶金、水泥等重点行业排污企业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减少10%以上废气污染物排放量。
二、机动车减排措施。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内每天6时至24时禁止重型、中型货车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倡议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三、扬尘管控措施。除重大民生、抢险工程外,停止所有在建工地的土方、拆除作业,停止施工工地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作业。矿山开采企业要停止爆破、破碎等产生较大扬尘的作业工序。
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五、建议性措施。儿童、孕妇、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并适当开展户外防护。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加强自我防护。幼儿园、中小学校减少户外活动。
银川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