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静稳天气影响,预计1月9日-1月11日48小时,我市将出现较大污染天气,空气质量指数(AQI)最高将达到300,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利通区、红寺堡区、青铜峡市于2020年1月9日20:00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III级应急响应,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企业减排措施。相关企业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Ⅲ级响应,火电、建材、化工、石化等重污染行业实施限排措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机组严格执行燃气机组排放标准限值,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10%以上。
二、机动车减排措施。建成区内禁止渣土砂石运输通行。
三、扬尘管控措施。除重大民生、抢险工程外,停止所有在建工地的土方、拆除作业,停止施工工地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作业。矿山开采企业要停止爆破、破碎等产生较大扬尘的作业工序。加密道路的机械化清扫频次,非结冰期,对城市主要干道洒水抑尘作业频次每天至少增加1次。
四、其他措施。建成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确需外出要采取防护措施;幼儿园、中小学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加强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五、加大督查和巡查力度。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各成员单位要加派工作力量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加大重点废气排放工业企业执法检查频次,重点检查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保证治理设施高效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公安、生态环境部门联合设立路检巡查点,严厉查处不落实管制违规车辆。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督查,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建筑工地抑尘措施。
吴忠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