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与省气象台会商,受不利气象条件及污染物输送影响,截至1月12日15时,南京、扬州、镇江、泰州4市空气质量为重度污染,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淮安、宿迁7市为中度污染,预计徐州、宿迁、淮安、扬州、镇江、泰州、南京、常州等市空气质量将持续较差,达到《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黄色预警的启动条件。
自01月12日18时起徐州、宿迁、淮安、扬州、镇江、泰州、南京和常州8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将密切关注空气质量变化,及时更新预警信息。
同期经山西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太原市发布通告,决定调整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预警级别由红色降级为橙色,同时继续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橙色(Ⅱ级)响应(1月13日0时-1月20日24时)。
其中,工业企业按“工业源减排清单”执行橙色预警减排措施。重点行业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企业按照“工业源减排清单”中橙色预警车辆运输减排要求执行。除应急抢险外,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砂浆现场搅拌、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浇筑等易起尘作业全部停止。
太原市改善省城环境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调整太原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的通告
根据市气象、生态环境部门研判会商,未来几日我市气象条件有所好转,但仍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污染物浓度将持续维持在较高水平。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调整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预警级别由红色降级为橙色,继续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橙色(Ⅱ级)响应(1月13日0时-1月20日24时)。主要应急响应措施为:
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
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
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强制性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按“工业源减排清单”执行橙色预警减排措施,县(区、市)政府和督导检查组加强对橙色预警管控企业及供热站、电力生产和供应等保障类企业督导检查,保障各类煤堆、料堆、渣堆防尘措施到位,确保减排措施执行到位。
移动源减排措施: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及工业园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抢修作业机械除外);矿山(含煤矿)、洗煤厂、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常车辆进出超过10辆次)的单位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钢铁、焦化、有色、电力、化工、煤炭、玻璃等重点行业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企业按照“工业源减排清单”中橙色预警车辆运输减排要求执行;在高速环内实行交通管控,除运输瓜果蔬菜等新鲜农产品车辆及清障、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辆外,禁止中重型载货车通行。
扬尘源减排措施:
除应急抢险外,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砂浆现场搅拌、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浇筑等易起尘作业全部停止。加强施工工地督查,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工地抑尘措施;省、市重点工程及地铁工地经市政府批准后,可正常施工。
倡议性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3、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4、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5、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
6、公交线路增加运营班次,缩短间隔时间,实施灵活调度市区主干线路延时收车6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