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屯留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无害化处理PPP项目由屯留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并授权屯留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为项目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的招标采购工作。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下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屯留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无害化处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2.2项目编号:屯财采办备案(ZB18220)号
2.3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
2.4合作模式:BOT(建设-运营-移交)
2.5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概算为9681.72万元
2.6建设内容:屯留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无害化处理PPP项目共有3个子项目,分别为:
(1)屯留县县域农村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工程
屯留县县域11个乡镇3个开发区294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包含垃圾桶、挂桶式垃圾车、直运车的购置)。
(2)屯留县城乡垃圾收运、无害化处理工程
建设16个小型垃圾中转站。各中转站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垃圾压缩车间,购机垃圾压缩机、垃圾收集箱、垃圾转运车等设备,并配套建设供电、给排水、道路硬化、绿化等辅助工程。
(3)屯留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
垃圾处理规模为98t/d,总占地面积:5.24万m2。包括填埋区、生产设施以及与其相配套的办公管理设施。
项目内容包含了项目范围内的投资、建设、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运营、维护、移交及配套的进度、质量、投资的监管和项目融资等。
2.7合作期限:合作期14年。建设期1年,运营期13年。
2.8出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9681.72万元,项目资本金为投资额的20%,项目资本金为1936.34万元。其中政府方出资387.27万元占持股比例为20%;社会资本方出资1549.08万元占持股比例为80%。
2.9 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3、申请人资格条件
3.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000万元。
3.4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3.5对拟自行承担本项目的施工的社会资本的资质和能力要求为: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或者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4、资格预审方法
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具体审查办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条件要求并有意参加竞争的申请人请于2018年12月19起至2018年12月25(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山西博信德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晋阳街南二巷三恒煤化工大厦B座604)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逾期不予办理。资格预审文件免费。
5.2报名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可提供银行资信或银行对账单)、项目经理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cn/)上查询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无行贿犯罪查询截屏。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价备查及复印件2套(加盖单位公章)。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地点为:山西博信德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太原市晋阳街南二巷三恒煤化工大厦B座605);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4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到场参加资格审查,否则其资格审查无效。
7、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屯留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纪检监察室和屯留县财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采购监管机构监督。
8、其他说明
8.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
8.2采购人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采购人将对报名的申请人发布更正公告。经项目授权主体同意,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项目采购活动并无需向报名申请人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具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8.3采购人将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未收到投标邀请书的申请人则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申请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屯留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地址:屯留县
联系人:李常青
电话:13903557696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博信德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南二巷三恒煤化工大厦B座604室
联系人:孟先生、宋先生
电话:15835108576、19903540326
电子邮件:872070411@qq.com
原标题:屯留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屯留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无害化处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