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环境卫生管理局-东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东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项目编号:HSZ-2017-1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规模及内容:东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设计总处理规模为1200t/d,分二期建设。本期工程建设规模800t/d,全年可处理垃圾量约26.67×104t,配置2台4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配套1台额定功率为18MW的汽轮发电机组,年运行时间按8000h计。预留二期扩建场地。项目服务范围主要包括东方市和乐东县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和街道清扫垃圾(含农村垃圾)及具有焚烧价值的现有垃圾填埋场的陈腐垃圾。
本项目纳入PPP项目总投资额为48350.03万元(包含工程监理费,监理单位由招标人主导选定,监理费由项目公司支付),其中:工程费用为39103.8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3680.56万元,预备费为3422.75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812.85万元,流动资金330万元。
二、招标人
项目实施机构:东方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项目实施机构地址:海南省东方市疏港大道园区二路5号
联系人:柳先生电话:0898-38962338
三、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海南华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一横路七号美舍大厦5楼
联系人:郭女士电话:0898-65379105
四、采购时间安排
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6日。
资格预审评审时间:2018年11月6日。
采购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2日。
公开招标评审时间:2018年12月10日。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时间:2018年12月11日。
预成交结果公示期:2018年12月12日-2018年12月18日。
五、中标社会资本方
社会资本方名称: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
社会资本方地址: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27楼2703室
社会资本方法人代表:王天义
中标标的名称金额:日常垃圾处理单价:75.5元/吨;
有焚烧价值的陈腐垃圾处理单价:90元/吨;
年度折现率:4%;
政府追加建设内容与投资建安造价下浮率:6%;
政府追加建设内容与项目合理利润率:6.13%。
合作期限:30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28年)。
服务要求及回报机制: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期末移交等工作。运营期内项目公司依法获得使用者付费以及政府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贴;合作期届满时,项目公司将设施完备、工艺运行良好、垃圾处理能力和环保排放达到本项目要求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六、评审小组成员
欧丽娜、郭卓、曹秀清、吴煌亮、范章魁、林晓新、张天柱。
七、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
吴琼菊、符启强、王志红、王微微、蒋维、符隽、王耀华、吴坤圣、谢世游、陈莉、王飞、唐才亮、陆泓任、黄锋、关远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