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开展永顺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实施)的有关规定,我单位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于即日起登陆访问https://pan.baidu.com/disk/home?errno=0&errmsg=Auth%20Login%20Sucess&&bduss=&ssnerror=0&traceid=#/all?path=%2F&vmode=list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亦可前往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查阅纸质版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本项目大气环境评价范围内(以厂址为中心,13.6km的矩形区域)的村镇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三、征求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于https://pan.baidu.com/disk/home?errno=0&errmsg=Auth%20Login%20Sucess&&bduss=&ssnerror=0&traceid=#/all?path=%2F&vmode=list下载征求意见表。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采取信件、传真等书面方式或电子邮件形式表达自己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永顺县政务中心12楼
联系人:周主任电话:07435232168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湖南长沙雨花区井莲路紫金国际2栋19楼
联系人:曾工电话:0731-85078042邮箱:397843792@qq.com
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