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连云港公布化工重点监测点名单(第一批)。全文如下: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化工重点监测点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连云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苏办〔2019〕96号)精神,按照《江苏省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标准》(苏化治〔2019〕5号)要求,由连云区政府初审推荐,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各有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化工重点监测点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布。
连云区政府、市各有关单位要深入落实省、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工作部署,切实按照化工重点监测点管理办法,加强化工重点监测点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督促和指导企业不断提升本质安全环保水平,推进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附件:化工重点监测点名单(第一批)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