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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洲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PPP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21  浏览次数:901
核心提示:马洲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招标编号:FZJTZ2019-0061.招标条件本项目马洲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PPP项目

马洲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FZJTZ2019-006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马洲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PPP项目 已由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以漳高经审[2019]24号文 批准建设,经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通过,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的实施方案,并授权漳州高新区建设管理局 为本项目项目实施机构和招标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为采购代理机构,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圆山大道以北、象镇互通以西。

2.2 项目概况及规模:马洲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估算总投资29202.04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为23595.0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2513.02万元,基本预备费为2088.64万元,建设期利息为967.1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38.21万元。包括新建一座6万m3/d污水处理厂的构建筑物、3万m3/d设计规模的污水处理设备以及相关生产附属设施,脱水后污泥含水率≤80%。以上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以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

2.3 招标范围:为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及移交。本项目各阶段的工期和进度要求以项目实施机构出具的建设进度计划为准。

2.4 项目运作:

(1)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授权漳州高新区建设管理局作为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机构和招标人。

(2)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社会资本方后,由漳州高新区建设管理局与中标社会资本方共同签署《马洲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PPP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合作协议》”)。

(3)根据《投资合作协议》的约定,中标社会资本方独资成立项目公司。

(4)在项目公司成立后,由漳州高新区建设管理局与项目公司签订《马洲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PPP项目合同》”)。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以及合同中约定的有关内容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和风险。

(5)项目建成后,项目公司通过运营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获得回报。

(6)合作期届满,项目公司将项目范围内的所有资产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2.5 项目公司组建要求

(1)项目公司股权结构:中标社会资本方股权比例为100%。

(2)项目公司注册资本:6500万元人民币,以货币方式认缴。

(3)注册地为福建省漳州市高新区,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2.6 资金来源:通过项目资本金和融资资金获得:

(1)项目资本金:本项目PPP总投资(估算)的30%计取,该部分以现金方式按工程建设序时进度计划分批到位,项目资本金应属于非债务性资金。若因融资需要需追加投资金额,由社会资本方负责通过合法途径补充投资。

(2)融资资金:除项目资本金外的资金以项目公司作为融资主体由社会资本方负责融资,政府方不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责任。若社会资本方无法实现融资时,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社会资本方须负责采取其他合法方式补充。

2.7 合作期:30,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2.8 投资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

2.9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 联合体申请。

3.2 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注册成立并有效存在的独立法人企业。

3.3 申请人须具备项目业绩要求:

自2015年1月1日起,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作为投资人至少承接过一个投资建设规模≥6万m3/d且直接运营处理规模≥3万m3/d的污水处理工程投融资业绩(业绩包括PPP、BOT、TOT、ROT、BOO、DBOT等运作方式,但不含BT及委托运营模式)。

注:①申请人全资或控股(持股比例>50%)下属公司的业绩可予以计入,且项目公司控股方须为申请人方可予以认定,须提供项目公司相关股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业绩不予认定。②业绩认定至少需提供签约合同复印件,若签约合同无法证明完整信息的,可额外提供其他能证明业绩的文件并加盖公章。时间认定以合同签约时间为准。

3.4 申请人信誉要求:

(1)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近三年内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等状态,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况,且目前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申请人须未在“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 若申请人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其申请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不同申请人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要求的其他条件。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规定的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申请人入围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对进入申请人入围名单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申请人凭《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9年6月4日至2019年6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 时,下午15:00 时至17:00 时,携带下述资料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桥路铭信大厦2楼)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本项目不允许邮购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 元,售后不退。

5.3凡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下述资料完成报名手续:

(1)申请人投标申请原件,见附件;

(2)申请人对其委托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需要提交法人身份证明书);

(3)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申请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4于上述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和地点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逾期或报名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6月27日9 时00 分,地点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桥路铭信大厦2楼)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高新区建设管理局

地 址: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大楼;

电 话:0596-6289912;

联系人:吴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桥路铭信大厦2楼;邮编:363000;

电话:0596-6963678;传真:0596-6963678;

联系人:刘工、沈工。

2019年6月4日


原标题:马洲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PPP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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