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空气 气溶胶中γ放射性核素的测量 γ能谱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详情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规范环境空气气溶胶中γ放射性核素的测量方法,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空气 气溶胶中γ放射性核素的测量 γ能谱法》。目前已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现印送给你们,请于2020年1月1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未反馈的,将按无意见处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马磊
电话:(010)66556841
传真:(010)66556837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联系人: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郑国栋
电话:13605705510
邮箱:zgd@rmtc.org.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环境空气 气溶胶中γ放射性核素的测量 γ能谱法(征求意见稿)
3.《环境空气 气溶胶中γ放射性核素的测量 γ能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12月16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生态环境部各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部内征求法规司、核二司、核三司、监测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