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中第六章评分标准及细则中“商务部分(20分)”,综合实力,2.投标人自有相关行政管理机构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含)以上中心认定,得5分,市级的3分。(评分依据: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现场核查)
现变更为:2.投标人自有相关环保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含)以上中心认定,得5分,市级的3分。(评分依据: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现场核查)
(二)招标文件中第六章评分标准及细则中“商务部分(20分)”,业绩,1.投标人在全国内承担过土壤污染治理项目合同金额>600万的业绩每个得3分,最高得6分;<400万≤600万的业绩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400万的业绩不得分。(评分依据:依据投标人提供合同原件和环境主管部门验收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如有同一个业绩项目同时满足上述两个的计分条件者,按分值最高的计分,且不能重复计分。
现变更为:1.投标人在全国内承担过土壤污染治理项目合同金额>600万的业绩每个得3分;<400万≤600万的业绩每个得1分;≤400万的业绩不得分。可以合并计算,累计不超过8分。(评分依据:依据投标人提供合同原件和环境主管部门验收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如有同一个业绩项目同时满足上述的计分条件者,按分值最高的计分,且不能重复计分。
(三)开标报名时间变更自公告之日至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18年5 月4 日(17:00)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eb//)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开标时间变更为2018年5月11日下午15:00.
(四)保证金到账时间变更为2018年5月10日下午16: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变更为2018年5月11日下午15:00.
特此通知!
江西众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6日
原标题:关于宜丰县杨梅塘重金属污染治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众诚-YF2018-001)电子化公开招标变更及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