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广饶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饶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饶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项目编号:GRZCGK2018-14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鼎坤
项目联系电话:1891131935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饶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人民路20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徐女士0546-69292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孟鼎坤18911319353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21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广饶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名称:广饶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GRZCGK2018-144#
三、公告期限:2018年5月31日至2018年6月4日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饶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0546-6929226
详细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人民路205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孟鼎坤郑淑娟
电话:010-5936935318911319353
传真:010-59369738
Email:mengdingkun@sinochem.comzhengshujuan@sinochem.com
详细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21层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所有意见应于2018年6月4日下午17时30分前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派专人递送至广饶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人民路205号)或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21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本项目技术服务需求
发布人: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5月30日
广饶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技术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况:
广饶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作为广饶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前期论证、选址及社会资本方(项目公司)确定等工作。本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报告》及《实施方案》经各级财政部门审批通过,现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合格社会资本方(项目公司)。
二、采购用途:用于广饶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三、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采购一家合格社会资本方,组建项目公司并持股权比例100%。本项目预计投资人民币33555.40万元,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合格社会资本方,采用BOT模式,由中标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与实施机构签署《PPP项目合同》,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融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和项目特许期结束后的移交工作。
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法规和规范,符合行业标准。其中包括:《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PPP项目合同》。
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基本技术路线为机械炉排炉处理工艺。项目处理规模为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600吨,采用2×300吨/日的焚烧炉,配置一套12MW的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规模200吨/日的渗沥液处理站。
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
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项目地址为广饶县河辛路以东,新河村以西,小清河以南,石大路以北。项目特许期30年(自签订《PPP项目合同》起算,其中含2年建设期)。
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项目处理规模为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600吨,采用2×300吨/日的焚烧炉,配置一套12MW的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规模200吨/日的渗沥液处理站。项目特许期30年(自签订《PPP项目合同》起算,其中含2年建设期)。
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PPP项目合同》进行验收。
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法规和规范,按照招标文件及《PPP项目合同》提供技术及服务。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3555.4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