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静宁县工业和生活污水处理厂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类别: 公开招标;采购人: 静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代理机构: 甘肃恒达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预算:(万元) 16159.94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经静宁县人民政府第24 次常务会议确定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 模式)运作,并以静政发【2017】86 号文件对 PPP 模式实施方案进行批复。项目已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静宁县财政局以静财预【2017】34 号文件对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予以审核,且在静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可进行项目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静宁县人民政府授权静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甘肃恒达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静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对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名,项目实施机构依次与中标候选人就项目合同中的偏差条款进行项目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率先达成一致的即为本项目的中标社会资本方。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静宁县工业和生活污水处理厂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2、项目编号:20180529-018875
3. 项目授权主体:静宁县人民政府
4. 项目实施机构:静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5. 招标人:静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6.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7.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工程位于静宁县城以南8km甘沟镇东北角,葫芦河与高界河夹角处西南角,占地面积67.50亩,(远期预留用地75.00亩)。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为收集静宁县主城区、工业园区、教育园区、商贸物流区区域生活及工业废水。污水近期处理规模2.00万m3/d(生活污水处理规模为1.70万m3/d,工业污水处理规模按0.30万m3/d),远期处理规模达到6.00万m3/d。工业废水预处理工艺采用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工艺,污水二级处理采用多段多级AO工艺,污水深度处理采用深床滤池工艺,出水消毒采用臭氧接触消毒工艺,污泥处理采用重力浓缩池+板框压滤脱水工艺。污水处理后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污水经处理后排放,脱水污泥外运填埋。本项目为近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
新建厂区主要(构)建筑物包括粗格栅及调节提升泵房1座(工业废水)、事故池1座(工业废水)、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1座(工业废水)、混合絮凝沉淀池1座(工业废水)、气浮池1座(工业废水)、粗格栅及调节提升泵房1座(生活废水)、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1座(生活废水)、水解酸化池1座、A0生物反应池2座、配水井及污泥泵房1座、二沉池2座、中间提升泵房1座、高效沉淀池1座、纤维转盘滤池1座、臭氧接触池1座、鼓风机房及变配电室1座、加药间1座、臭氧发生器间1座、污泥浓缩池2座、污泥脱水间1座、生物除臭滤池1座、热泵机房1座、综合办公楼1座、传达室1座、进水检测用房1座、出水监测用房1座。粗格栅及调节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混合絮凝沉淀池、配水井及污泥泵房、纤维转盘滤池池体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上部结构采用框架结构;事故池、气浮池、水解酸化池、A0生物反应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臭氧接触池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中间提升泵房、鼓风机房及变配电室、加药间、臭氧发生器间、污泥脱水车间、热泵机房、综合办公楼、传达室、进水检测间、出水监测间采用框架结构;生物除臭滤池采用玻璃钢结构。配套完成绿化工程15461.89m2,修建道路及广场13275.16m2,配套相关污水处理设备。尾水排入葫芦河。
8.项目投资规模及地点: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6159.94万元。
9. 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及试运营期2年,运营期28年)。
10.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为一个标段。
三、项目招标需求及运作方式
静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在静宁县人民政府的授权下,作为项目的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具备雄厚资金实力且能引进先进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市场化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的社会资本达成合作,签订PPP项目合同。
待项目公司成立后,静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采用BOT模式运作。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及维护,拥有项目经营权、收益权,并履行合同中的约定条款,政府方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行使监管权。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项目设施(含为项目设施正常运营所必须的各类项目设施、设备、土地使用权、各类信息系统、维护手册等)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移交结束且质量保证期满后,予以清算,资本方退出。
本项目可研估算总投资为 16159.94 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于 PPP模式建设,社会资本负责融资。其中:
资本金:资本金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 29%。
本项目采取“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的回报机制。
四、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五、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响应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