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发《关于做好12月20日至12月26日重污染天气过程应对工作的函》给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日照、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等13市称,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会商结果,预计12月20日至12月26日期间,山东省内陆地区将出现两次重污染天气过程。
按照提前预警的原则,建议各市高度重视,加强研判,空气质量预报结果如果符合预警条件,要及时发布预警,启动应急响应,并根据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切实做好此次空气重污染过程应对工作。
启动应急响应的市,应对工业企业要按照最新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采取限产停产等减排措施;对建筑工地等扬尘源停止产生扬尘环节的建筑施工作业及渣土运输;加强重型柴油货车管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上路运输行驶。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各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空气重污染过程应对工作,做好信息发布及公开。文件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