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关于征求《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修订单位先后对30家矿山企业、10家设计和研究单位、4家勘察单位和4个协会共48个单位发文征求意见,详情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促进尾矿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拟对《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进行修订,现就《修订草案》征求你单位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可登陆应急管理部官网-征求意见专栏下载。
二、请于2019年12月31日前将书面意见建议(含电子版)反馈应急管理部政法司。
感谢对政法司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于佳鑫 010-83933809(兼传真)
电子邮件地址:yujx@chinasafety.gov.cn
附件:1. 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修订前后对照表
2. 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修订说明
政策法规司
2019年12月19日
附件:1. 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修订前后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