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郸城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郸城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设计已由郸采购【2018】48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郸城县城市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单位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标段划分
2.1项目名称:郸城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设计;
2.2招标编号:郸采购【2018】483号;
2.3预算金额:约134万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
2.5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8划分标段,共1个标段:
1标段:本项目的内设计。
3、报名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且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员工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劳务合同和本单位近一年养老保险缴纳的养老保险明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被授权人,告知函开具时间须在报名期间)。
3.6被信用中国”网站(.cn)、“信用周口”网站(.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报名时间及地点:请于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6月22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到周口市汉阳路与滨河路交叉口滨河世纪酒店7号楼2226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需携带:由项目负责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颁发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近3年(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项类似业绩;项目负责人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上述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两份。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7月4日上午 9时00 分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周口市滨河世纪酒店二楼小会议室
6、开标信息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7、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郸城县城市建设办公室
地 址:郸城县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94-8981698
代理机构: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周口市汉阳路与滨河路交叉口滨河世纪7号楼
联 系 人:李曼
电 话:0394-7979113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