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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提示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21  浏览次数:404
核心提示:日前,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提示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函。详情如下: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提示

日前,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提示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函。详情如下:

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提示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函

陕重污染天气办〔2019〕22号

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韩城市人民政府:

经省空气质量预报中心与省气象台12月18日16时会商:201912月20日至25日,关中地区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大气扩散条件逐渐转差,将出现一次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西安、咸阳、渭南等城市可能出现连续2-4天重度污染。19日,关中地区受高压均压场控制,扩散条件一般。预计,关中地区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20日至21日,关中地区大部处于高压后部,扩散条件不利。预计,关中地区以轻度至中度污染为主。22日至25日,全省高湿、静稳并伴有逆温,扩散条件较差。预计,关中地区以中度至重度污染为主。26日开始,受冷空气影响,大气扩散条件逐渐好转,空气质量逐渐改善。

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请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于12月18日20:00时发布橙色预警,并于19日20:00时前尽早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各相关市(区)应密切关注污染形势变化,加密会商研判频次,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各市(区)要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并按照各地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督促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缓解重污染天气影响。同时,主动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措施,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并启动应急响应的市(区)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送《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响应启动(解除)呈报单》和《应急工作日报》。

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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