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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延川县民政局关于采购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21  浏览次数:286
核心提示:陕西延川县民政局关于采购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对

陕西延川县民政局关于采购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对延川县民政局关于采购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延川县民政局关于采购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YCZFCG--2018-150

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延川县财政局一楼102室 联系方式:0911-8331529或8331531

四、采购单位、内容(数量、主要技术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采购单位:延川县民政局

联 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3227987655

项目内容:民政局关于采购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具体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预算金额:30万元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交货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资金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投标人需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并具备以下条件:

1.提供经检合格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直接谈判的应出具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需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企业注册地或本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在询价期间有效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凡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投标人请携带资质的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的复印件一份,在延川县财政局大楼一楼102室报名。投标人需保证资质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

六、报名及谈判文件发放: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0日至6月22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6:30分前领取谈判文件,若有需要,请自带U盘拷取谈判文件电子文档。(不接受邮购)

2、谈判时间:2018年7月5日下午15:30分。(如时间有变更,另行通知)。

3、地点:延川县财政局一楼招标大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6、《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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