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连云港市公示连云港市2019-2020年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企业清单。详情如下:
连云港市2019-2020年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企业清单公示
根据《江苏省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试行)》(苏大气办〔2019〕1号),市大气办组织各县区开展了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企业申报工作。结合各县区的初步审核和市级部门复核结果,初步确定7家企业作为2019-2020年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企业名单。根据有关要求,现将相关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10日-12月16日,如有异议,请致电80820037,或将意见发送至邮箱:lyghbdqc@163.com。
附件:豁免企业清单
连云港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9年12月10日